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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好“牛鼻子” 做到守土有责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成为焦点人物,他因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免去职务。针对李庆贵事件,中央纪委专门发文强调,追究“两个责任”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要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我省至少有40余名“一把手”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9月10日 人民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粳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

正因为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因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党委一班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有的党委书记重业务轻党建,存在着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是“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现象;因为怕得罪人和伤和气,就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

就拿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被免职这件事来说,释放出了“只要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就会被追责”的强烈信号。从这个案件中,告诫我们: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搞好班子建设,而主要负责人是落实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就要牵好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种好“责任田”;二是各级纪委要明确好纪委的监督责任,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执纪监督主业。惟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自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文/雨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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