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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办事,光有公安“减证”还不够

取消迁移证补办,新生儿申报出生时需提供的未落户证明、取消户籍迁移时身份证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供的户籍信息证明……苏州市公安局取消34种证明,以制度的“减法”,使市民办事减负担。不过真正全方位、全流程地主便群众办事,其他部门也要联动起来。

市公安局取消的34种证明中,有一部分是需要外部单位提供的证明,由审批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目前,群众办一些事情时,不仅仅涉及一个部门。公安局取消,其他部门不取消,群众只是少跑了一个地方,只能说部分“减负”。

话说回来,还有一个“证从哪开”以及“怎么开”的问题。公安局取消证明后,有一些证明群众不知道从哪开。前不久,市民王先生孩子出生证明丢失需补办,问了好几个地方也不知道,而相比于此,群众最害怕的还是部门之间“踢皮球”。

怎么办?如何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需要更多部门跟进,主动担当,实行工作流程再造,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合作。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不妨检视自己部门需开的证明,看看有哪些证明需要,哪些证明不需要,把不需要的证明砍去。

让群众办事不再难是一项系统工程,由此说,就不仅需要单个部门“单兵突进”,更需要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因此,联动思维少不了,大家共同动起来,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这样效果才会更好。

□王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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