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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车酒驾撞人?怀化市委网宣办:正在调查

网帖

新晃县贡溪乡政府的公车酒驾撞人了不赔钱

2012年2月12日晚,刚刚过完新年没多久,是一个平静而安静的夜晚,然而,对于我来说,却是一场灾难的开始。我和我老婆吃过晚饭,行走在我们县城的马路上,当我们从人行横道通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飞驰的汽车把我们撞飞,我老婆没过多久就因抢救无效死亡,而我在昏迷了近20天后醒来,经过了一年的治疗,最后落的一个终身残疾。

经过交警的查看,司机是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贡溪乡政府的专业司机,并且是酒驾,我们是正常过人行横道,对方付全部责任。经过县政法委对乡政府乡长的询问以及法院的判决,此次事故是因为乡政府的管理不善,乡长利用公车办私事,而后造成的后续事故。

当时出事后,乡政府与我父亲签了一个协议,内容主要是乡政府支付我妻子的死亡赔偿金并且要一直支付我的医疗费直到治疗终结,我们就不追究其他责任。当时老父亲看到昏迷不醒的我,以及已经过世的儿媳,明知道是不公平的情况下,为了我尽快得到医治,不得不签订了这个协议。

然而,在经过法院的终审判决之后,乡政府签字确认过的判决书,最终却已判决书出错,拒绝支付我的赔偿金。

我想问,做为人民政府,为什么出而反而,不愿意履行当初做出的承诺?

试问,当初的不公平协议,最后为什么在支付我的医疗费时一拖再拖,而且在一年左右的时候,耍赖不支付医疗费而又推翻当初的协议,要求我们走法律途径?

第二,当时的法院判决书,乡政府是经过签字确认的,而且是有一审,终审两次,为什么现在又来推翻自己确认的事情?

这些,都是一个政府做出来的决定吗?一而再,再而三的反悔。最后却要我一个受害者来承担这些,这是什么道理。

官方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单位调查核处。

怀化市委网宣办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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