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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查处一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商报讯昨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东方市食药监局获悉,东方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于16日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东方市八所镇某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清淋片(生产厂家: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规格:每片重0.4克;生产批号:150303),该药店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该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东方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当场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扣押了涉案药品。

目前,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已对涉案药店进行立案查处。

(椰网编辑:bj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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