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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男子分居期间另筑爱巢 与他人生子犯重婚罪获刑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春蕾)香河县一名男子与妻子分居期间隐瞒已婚身份,与另一女子同居致其怀孕产下一女。该男子因犯重婚罪,近日被香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2006年5月,被告人安某与妻子赵某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2010年7月,二人因家庭矛盾分居生活,但未曾办理离婚手续。2011年3月,安某与另一女子刘某结识,双方接触不久后开始同居生活,7月刘某怀孕,后产下一女。

香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安某在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安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取得赵某谅解,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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