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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2次酒驾被行政拘留

(重庆晨网记者 周杨 10月6日17:36报道)酒后驾驶危害大,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以为喝点酒没什么,甚至在因酒驾被处罚后仍不知悔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0月1日,因2年内二次酒驾的永川人陈某被行政拘留2天,为此他追悔莫及,在拘留所里度过的国庆节实在让他太难忘了!

连续2次酒驾被行政拘留

男子酒驾国庆在拘留所度过

2015年9月23日晚,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南山大队民警在黄金公路黄沙坎转盘路段设卡盘查。21时46分许,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从老厂方向往黄沙坎方向行驶,进入民警视野。

驾车男子对民警的例行检查显得有些慌乱,民警立即上前指挥其靠边停车后熄火接受检查。民警刚一靠近,就闻到一股淡淡的酒味。但该男子很淡定的说自己酒量很好,当天喝了酒的,但喝得不多,就一瓶啤酒,不可能会酒驾。

民警随即要求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该男子很爽快地答应了,配合民警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不料,检测结果出来却是22mg/100ml,刚好超过20 mg/100ml的限值,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该男子当时就傻眼了。

连续2次酒驾被行政拘留

之后,民警进一步检查后惊奇地发现,该男子姓陈,永川人,2013年5月11日在南岸区广黔路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岸警方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这次,该男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10月1日,南岸警方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2天、罚款1500元以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陈某为此后悔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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