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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物」12月20日检察日报刊登防城港市检察人物事迹《骆世俊:办案扛得起重任》

「检察人物」12月20日检察日报刊登防城港市检察人物事迹《骆世俊:办案扛得起重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骆世俊,是一名从检16年的女检察官,由她审查批捕的犯罪嫌疑人难以计数。自进入检察院以来,她在反贪部门当过内勤,在公诉部门当过助检员,现在已经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这都与她坚韧的性格密不可分。

骆世俊原是学校教师,1998年,东兴市检察院刚成立时,她就来到检察院工作,为了做好工作,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钻研法律条款、司法解释,学习检察业务,几年时间,她就拿到了法学本科文凭和检察官资格证。

作为中越边境地区的东兴市地理位置特殊,偷越国(边)境犯罪、涉黑团伙犯罪、重特大毒品犯罪等案件时有发生。而审查批捕上接公安,下连公诉,十分重要,身为侦查监督科科长的骆世俊总是能够严格司法,缜密分析,从容作出正确的决定。

在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以黄某某兄弟为首的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以庞某某为首的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审查批捕工作中,骆世俊提前介入,全面熟悉和掌握案情的相关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审查时限内,精心制作完成了数万字的审查报告与法律文书,作出了批捕意见。她的这些工作,为案件的后续审查起诉做好了铺垫。后来,这两起案件的主犯黄某某和庞某某分别被判处十八年和十九年的有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判处三年至八年有期徒刑。这两起在东兴市引发广泛关注的刑事大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打击了边境地区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边疆安宁。

案件多、任务重、时间紧是骆世俊多年来的工作常态。她所在的侦查监督科只有3个人,而有办案资格的仅她1人。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后,防城港市范围内的所有外国人犯罪案件都由东兴市检察院办理,办案人没有增加,受理案件数却大幅度增长,再加上有些案件按照法律要求,讯问时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有些案件还要进行翻译,工作量可想而知。对此,骆世俊总是能以自己的刚强意志与毅力出色地完成工作。

自担任侦查监督科长以来,骆世俊共办理了1600多件审查逮捕案件,件件达到了程序合法、文书齐备、证据扎实的标准,实现了无错案、无超期办案、无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准确率达到了100%。骆世俊被防城港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并多次获得防城港市“优秀检察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东兴市“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仅2014年,东兴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数量达到307件596人,平均下来,骆世俊几乎每天要完成一起案件审查。

骆世俊告诉笔者,有一次她的父亲生病,她从母亲处接回女儿,走到半路孩子居然说:“我不要去你家,我要在自己家。”在孩子的眼里,常年待着的外公外婆家已经变成自己的家。这让骆世俊心里酸酸的,不知怎么回答孩子才好,她说:“我选择了一份特殊的职业,就必须按照职业的要求调整自己的生活。好在我有个通情达理的丈夫,这让我免除了不少后顾之忧,至于尊亲恤子方面,我只能尽最大努力尽好自己的义务。”(邓铁军 温绍政)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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