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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将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力度 P2P网络借贷成重点监控领域

德州新闻网讯(晚报记者 潘晓泉)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等领域,成为非法集资新的风险点,我市将加大防范力度,尤其是针对大学生、老年人等,防止其上当受骗。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我省要求,我市将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老年人将是重点提醒人群

据了解,今后我市将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

同时,“四个人群”将是宣传教育对象。加强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员工特别是基层代办员进行宣传教育,严防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加强对大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教育,严防大学生为涉嫌非法集资机构打工。加强对老年人进行宣传教育,将防范识别非法集资的知识宣传贯穿到“为老服务”工作中,做好老年人的提醒工作。加强对公务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防公务员涉及非法集资。

多部门联动打击非法集资

根据我省要求,市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市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为此,我市将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真空。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工商、金融监管、宣传管理等部门分别依据各自职责,针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诱导欺诈性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监管,依法开展日常检查规范,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对一般工商企业,要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果。

同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非法集资主体(包括法人、实际控制人、代理人、中间人等)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金融机构将发挥重要监测作用

在非法集资的防范上,金融机构今后将起到重要的监测防控作用。

按照要求,我市各金融机构将加强内部管理,分支机构和员工不得利用金融工作之便组织、参与非法集资,同时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问责。

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及时向驻地金融管理部门提交可疑交易账户报告,驻地金融管理部门甄别后,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账户要及时提供给本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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