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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对夫妻同是“瘾君子” 购买百克冰毒驾车跨越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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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新闻网4月10日讯(通讯员 刘文丽) 两对夫妻同是“瘾君子”,在购买100克冰毒后准备自驾车从广州回甘肃老家时,途中被逮个正着。日前,经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党某飞、张某博、胡某娟和刘某倩十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五万至三万元罚金。

党某飞、胡某娟和张某博、刘某倩两对夫妻均系“瘾君子”。2015年8月初的一天,四人一起在张某博夫妇居住在广州的出租屋内吸食毒品后,商量着买些冰毒带回甘肃老家,并约定由张某博先行垫资。随后,张某博花4万余元从广州番禺购买了100克冰毒。

8月11日凌晨及晚上,四人共同吸食。次日下午 15时许,四人驾驶一辆广东牌照的越野车回甘肃,出发前将冰毒放在快递包装的手机盒子里,藏在车座底下。12日21时许,车行途经京珠高速永兴服务站时,稽毒民警见四人形迹可疑,排查后发现车座底下手机盒内用透明塑料包装的白色晶体状物品,并从车上查获了大量吸毒工具。经鉴定,白色晶状体体重为93.4937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四被告人心存侥幸,均辩解自己的行为是为了吸食而非法持有毒品,但最终法院采信了永兴县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以运输毒品罪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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