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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关于将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1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2015 年 4 月 23 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4 月 08 日,该部份资金已于全部归还入账。

◆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未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2016 年 4 月 9 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222,2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06 元,募

集资金总额 100,767.33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490.67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 98,276.66 万元,其中:股权 35,779.33 万元。上述募集货币资金及股权已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全部到帐和过户完成,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14]第 1-0001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募集的货币资金 62,497.33 万元进行专户存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1 叠层片式电感器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12,268.00

2 有机及底面电极片式钽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19,773.00

3 片式薄膜电阻生产线建设项目 8,965.00

4 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扩产项目 8,982.00

合计 49,988.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扩产项目已

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实际使用资金 8,982 万元,叠层片式电感器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等项目实际使用资金 18,394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4,425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委托贷款,支付发行费用 2,491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资金 44,292 万元,结余募集资

金 20,696 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理财收益 1,402 万元,两项共计结余

资金 22,098 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目前实际使用进度,公司将有不少

于 9,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本次借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将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货币资金暂时用于补充生

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近年实施优势发展战略,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同时也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货币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

没有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

2.公司本次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公司本次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按照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公司将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也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振华科技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振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对振华科技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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