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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剩女扮高中生去酒吧勾搭富二代,喝了一杯红酒后怪事发生了

大龄剩女扮高中生去酒吧勾搭富二代,喝了一杯红酒后怪事发生了

每天读点故事app作者:指☞ | 禁止转载

戚美美躺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手一伸,摸到了枕边的手机,早上九点了。关上手机想要合上眼睛接着睡,却不想在手机屏幕上看到了画着大浓妆的自己。

又忘记卸妆了,还没敷面膜。

把睡袍一搭,趿拉这拖鞋,冲到卫生间里开始洗漱工作。

一个小时过去了,戚美美敷着面膜走到卧室,抬起脚来把鞋一甩,一头扎进被窝里,差点把面膜戳破,翻了个身,接着补个美容觉。

戚美美,自由职业,作家。今年27岁,单身狗一枚,但是从来不缺男朋友,只不过她谈恋爱,是为了写作,美其名曰找灵感,其实也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身高一米六二,体重80斤,男人把手往她身上一放都觉得硌得慌,于是就把手挪到弹性十足的小翘臀上。这个时候戚美美吃吃地笑着,娇嗔地打掉那双不老实的手,心里却翻江倒海,恨不能吐到这些秃顶的臭男人身上。

其实,这也只是少数情况,大多数的时候,戚美美还是可以钓到完美小情人的,上一次那个就是,浪漫得不要不要的,凌晨三点把睡得跟泥巴一样的戚美美从三米长的大床上抬起来,轻轻地放在轿车后排,一路行驶去海边看日出。

戚美美是被小笼蒸包的香气弄醒的,小情人坐在她旁边,蘸着醋汁吃得啧啧作响,戚美美嫌弃地用自己的手抹去小情人嘴角的肉末,然后放在自己嘴里,刚想着这气氛已经到了接吻的热度了。

五点的地平线像是个大腹便便的孕妇,到了预产期了,紧咬着牙躺在手术室里,把喷薄而出的太阳挤了出来。透过车窗仔细瞧着,又像是个蛋黄,刚从蛋壳里溜出来,旁边还带着死忠粉——蛋清,一点一点从流体变成了秀色可餐的煎蛋,还是单面的,圆滚滚的,金灿灿的。戚美美看着看着,忍不住张开嘴咬一口,结果没想到,小情人性感的嘴巴不巧凑了上来,真浪漫啊,戚美美心里想着。

可是类似这样让人想上床盖棉被的小情人,总是不能陪伴戚美美太久,因为戚美美会厌倦,就像是天天吃哈根达斯,甜是甜,就是太腻了。

偶尔也得来点重庆小辣椒,换个口味不是。

刚梦到小辣椒扭动着身躯发浪,门外面就像打仗一样,一会儿盆掉了,一会儿碗碎了,戚美美睡袍也懒得披了,带着一张面膜像个幽灵一样,踹门而出。

“还让不让人睡觉啊,你就不能晚点来啊,我那家伙什儿也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你可轻着点,要不然我得用手接着吃了。”

好一通怨气一发,对方却是没有一点反应,把鸡蛋顺着碗沿轻轻一磕,蛋壳立马裂开,像是打开了城门,千军万马呼之欲出,筷子君熟稔地周游在蛋清和蛋黄之前,像是在嘴角点了一颗大痣的媒婆,三言两语就把这两个冤家团到一家去了。

“鸡蛋饼多放葱,可劲放,冰箱里还有好几棵呢,还有番茄酱,你多给捏点儿,我就爱吃这一口,你看你抠的。”

戚美美像个大厨,对着给自己打下手的罗魏发号施令,语气一点也不温柔,跟小情人说话时的语气相比,这就是个母夜叉啊。训话结束后,戚美美揭下面膜,在卫生间里拿出瓶瓶罐罐的爽肤水,乳液,在脸上拍个不停,恨不得把这渐渐显露的皱纹全都拍回去。

“用不用我帮你啊,你可真够狠的,大清早的就坐在那里扇自己,手累了您吱一声,我一个大嘴巴子保证比你那手扇得响。”

罗魏打开冰箱,空空如也,赶忙从菜篮子里拿出刚买的大葱塞到冰箱里,还有顺道捎回来的番茄酱,也一并塞了进去。

“去你大爷的,好好做你的饭,你要是真敢扇你姑奶奶我,那你们主编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戚美美就爱跟罗魏吵嘴,感觉这样的环节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甚至比睡觉化妆都重要。

“那是那是,您可是我们这儿的头牌,您要是不干了,小的们不得整天吸雾霾了嘛,这年头,连西北风都没有了。”

罗魏,杂志社编辑,25岁,一米八的大高个子在戚美美面前跟个唯唯诺诺地,像是跟在后宫娘娘身边点头哈腰的小奴才,同样单身狗一枚,也是不缺人追,不少人爱,就是喜欢独身主义的自由感。每天为了催戚美美赶文,还得来她们家做早饭。

“我的小姑奶奶,您刷完墙没有,饭都凉了,我这儿恭候您大驾多时了,都快饿成狗了。”

罗魏趁着戚美美还在化妆,用手挑了一块从最少的鸡蛋饼偷偷放在嘴里,饼还冒着热气呢,烫得罗魏大口吹气。

“别整天刷墙刷墙的,这叫尊重别人懂不懂,我化得美美的,你们这些臭男人看着也不舒心嘛。”

戚美美光着脚从卧室走了出来,看到热乎的鸡蛋葱饼比看见小情人还激动,手都没来得及洗,直接抓起一张饼塞进嘴里,一张小嘴塞得满满当当地,手里都是油也顾不得形象了。

“好吃!”

早饭过后,罗魏刷好盘子,摆好筷子,整理完厨房后,看了一下时间,中午十二点了。

他自如地走进戚美美家的书房,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充电器。

“还有三天,我的姑奶奶,祖宗,您快写吧,要不然我内裤都买不起了。”

戚美美手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换台,眼皮都不带抬一下的,剩下罗魏一个人可怜巴巴地。

过了十分钟了,罗魏还站在原地,手都累酸了,戚美美有些于心不忍,扔出来一个难以反驳的借口。

“没灵感了,写不出来。”

罗魏转身走进卧室,把电脑还有充电器都放下,准备走向玄关处,穿鞋走人。

戚美美看着他失落的背影,不由得蹦出一个承诺。

“明天,明天这个时候交稿。”

“这次想写什么题材的?”罗魏像往常一样先问题材,准备好小心脏迎接戚美美三观不正的小说。

戚美美嘴巴一撅,眼睛一转,打了个响指。

“就写,酒吧小白文吧。”

“记得下午六点以后出门,太阳落山了,也就晒不到你了。”

罗魏像往常一样,留下一句叮咛,走了。

晚上八点,戚美美迈着小碎步到了舞池,没画烟熏妆,也没穿恨天高,戚美美穿着一身高中校服,扎着马尾辫,裸妆出镜。

不得不说,这样格格不入的穿着打扮很是会吸引饿狼一般的男人,那种雏菊一般的淡淡清香,让人垂涎欲滴。

“小妹妹,喝什么呀。”

调酒师嘴角的笑,略带嘲讽,但是大多是调戏勾引。戚美美装作一副傻白甜的模样,把两只手缩到袖子里,咬着嘴唇,一脸茫然,不知所措地问调酒师。

“有白开水吗?我有点渴了。”

调酒师伸出带有纹身的一只手,轻轻地划过戚美美因为紧张而泛红的脸蛋,略带情色地回了一句。

“有意思,我请你喝。”

戚美美故作窘迫,低下了头,两只哆哆嗦嗦的手从袖口探了出来,也不知道该放在哪里,突然头发扫到脖子,戚美美赶忙抓住脖间的碎发,在指上绕来绕去。

“果汁,喜欢吗?”

调酒师一气呵成,从调酒器里倒出一杯血红色的果汁,像极了番茄酱的颜色,戚美美的防线被这杯果汁攻破,忘记了之间脑子里记得的一切,伸手端起杯子,迫不及待地往喉咙里送。

“一杯Bloody Marry。”

戚美美刚把杯子送到嘴边,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耳后响起,转身一看,简直亮瞎单身狗的双眼。

Equestrian限量系列的蓝色衬衫,Chaps的卡其色裤子,卡地亚腕表Prada黑色皮夹,戚美美看男人从来不看脸,只看着一身装备就知道该不该放钩。

“您的Bloody Marry,慢用。”

调酒师一改之前的色狼本色,一本正经小心翼翼地把酒端到男人面前,戚美美看了一眼,顿时惊呆了。

这怎么跟之前的果汁一模一样,等等,刚才他说,这叫什么?什么玛丽?

戚美美从校服兜里掏出手机,打开浏览器的界面,往搜索栏里输入”酒吧,红色酒,玛丽”这几个她能记得住的字眼。

“血腥玛丽,酒吧六大失身酒,这种鸡尾酒是由伏特加,番茄汁,柠檬片,芹菜根混合而制成,鲜红的番茄汁很像鲜血,故以此命名。酒精浓度高达百分之九十六,据说只浅尝一口,嘴唇就会发麻,脱水。女生敬请小心使用。”

“你说,你拿什么谢谢我,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

男人给吓破胆的戚美美使了个颜色,调酒师端着一杯酒走向二楼,走到一群男人围坐的区域,把酒放了下来,还有十几张人民币。

“他是那帮男人收买的,来弄醉我?”

戚美美看着那帮肥头大耳的中年老男人,一个个穿金戴银的,连牙都是金的,估计是一夜暴富的土豪,想来酒吧玩玩。不巧看到了高中生打扮的戚美美,在二楼坐不住了,忍不住想尝一尝雏儿的滋味。

“要是我刚才喝了那杯就,我现在就,就。”

“你现在就被绑到床上,等着这帮男人轮奸你吧。”

男人故意加重了语气,吓得戚美美把酒一推,不敢看到那杯精心调制的血腥玛丽,此时此刻她感觉,杯子里的是自己的血。

“你说吧,该怎么谢我?”

完了,这是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啊。

“我,我今年27了,不是什么未经人事的高中生,像我这种老女人,估计你也不稀罕。”

戚美美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掐一股水的少女,脱下校服,露出里面穿的白色蕾丝小吊带,微微地露出事业线。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成熟的女人,尤其是你这种笨笨的。”

男人弯下身子,停留在戚美美性感的锁骨上,一阵狂热的激吻,留下了一个吻痕印,一点也不像小草莓。

戚美美撒谎,她虽然老是老,但是从来没跟男人睡过,一经这个陌生男人的挑逗,戚美美未施粉黛的脸颊红得如同刚才的血腥玛丽。

“我先走了,太晚了,等我想好了该怎么谢你,我会再来的。”

戚美美赶忙拉上拉链,从吧台上跳下来,不想让陌生男人看到了,找来一阵挖苦。

“你见哪个高中生有你这么矮的,下次记得穿鞋啊。”

戚美美今天为了装纯,特地穿了帆布鞋,一点跟都不带的,足足比以前矮了十多公分。

听到男人这样赤裸裸的鄙视,戚美美又羞又恼,挽起校服裤脚,一路小跑冲出酒吧。

“别忘了,你欠我的。”

戚美美全当没听见,捂着耳朵,不让震耳欲聋的音乐钻进耳朵里,

“还你个头,姑奶奶再来,再来就跟你姓。”

第二天,晚上八点,戚美美穿着同样的蓝白相间的高中校服,扎着高高的马尾辫,踩着白色帆布平底鞋,费了半天劲坐到吧台上,整理好衣服,面容羞涩地对着昨天那位调酒师说。

“有白开水吗?我有点渴了。”

相同的桥段,一字不差的对话,一模一样的结局,晚上九点,戚美美恼羞成怒地从昨天那家酒吧跑了出来,气喘吁吁。

酒吧里,男人从黑色皮夹里拿出一张卡,两只细长的手指夹着一张银行卡,面无表情地对着调酒师说。

“明天是最后一次,我先预支一部分,这张卡给你,没有密码。”

男人走了以后,一个身着暴露的女子端着一杯鸡尾酒左摇右晃地来到吧前,“这是唱的哪一出啊,每天都重复同样的话,还给钱?”

女子冲着调酒师阿星吐了个烟圈,神情迷离,“这么好的差事,改天也来找找我呗。”

阿星把两杯番茄汁从吧台上撤了下来,对着女子爱答不理的样子。女子也算是识趣,玩笑了几句就走开了。

“嘴还挺严,看来给了不少好处啊。”

阿星擦着酒杯,无奈地笑了笑。

第四天早上九点,罗魏又开始在厨房乒乒乓乓地忙活了起来,烙好鸡蛋饼,挤上番茄酱,一边偷吃,一边催着戚美美快点捯饬。

“还有三天,您可行行好吧,主编说了,你要是再不交文,我就得滚蛋了。”

罗魏揪着葱少的地方,一点一点放在自己盘子里,虽然是在催戚美美,但是还得哄着,小姑奶奶,小祖宗地叫着,恐怕得罪了。

戚美美把面膜没好气地揭了下来,往椅子上重重地一坐,拿起筷子来,夹着鸡蛋饼可劲地往嘴里送。

“灵感这东西是急不得的,我得有那种体会来能写出来啊,写酒吧文,我以前又没去过。最起码我得知道人家有什么酒吧,我得知道人家放什么音乐吧,什么都不知道,瞎编可不成。”

嘴上像开了挂一样叨叨个没完,也还是没忘了吃,不一会儿的功夫,一个鸡蛋饼就被戚美美蘸着番茄酱吃完了。

“我的小祖宗啊,你知道酒吧有多危险嘛,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下半辈子可怎么办啊。”

戚美美最喜欢罗魏死乞白赖求着自己,没皮没脸地哄着自己,只要一听到这种话,心里跟翻了蜜罐子一样。

“那好吧,那就,那就看点关于酒吧的电影,我勉为其难地找找灵感吧。”

戚美美吃饱喝足,心满意足,哼着小曲儿躺在卧室里找电影看。

罗魏收拾好厨房以后,嘱咐了戚美美几句,关上门走了。

“今天太阳毒得很,别忘了6点以后再出去。”

罗魏走出门才意识到自己忘了什么,对着门口大喊了一句,听到戚美美的应声后,放心地走了。

“《初恋五十次》,这又是个什么幺蛾子,我连初恋还没有呢,人家都有了50次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带着满满地嫉妒,戚美美咔咔咔几下点开了电影,整个下午,她都一动不动地沉浸在这部电影里。

下午四点,戚美美心情沉重地在电脑上打下了一行字:

记忆碎片。

第五天早上九点,罗魏把刚买回来的葱放到冰箱里,观赏冰箱门后,他发现鞋柜里整整齐齐的,地上也没有南一只北一双的鞋子乱放着。

“烦死啦,怎么又是这么早啊,你晚一会儿来不行啊,每天都是九点来,我睡得正香呢。”

罗魏切着葱,根本听不到戚美美在抱怨什么,一门心思地好好做饭。

“看在你给我做饭的份上就原谅你了,下不为例啊。”

罗魏会心地一笑,越切越起劲。

餐桌上,戚美美左手拿着饼,右手放在电脑上,点来点去。

“我这次有个大作要横空出世了,你就等着我名扬四海吧,小骡子。”

小骡子是戚美美给罗魏起的外号,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每天被一个女人一口一个小骡子地叫着,让谁听了心里也会不爽。毕竟骡子是没有生育能力的,而罗魏正值血脉喷张的青年时期,每次被戚美美叫小骡子,他都想把戚美美压在身下,好好证明证明自己的实力。

可是他不敢,借他十个胆儿也不敢。

“是嘛,我的小姑奶奶,那到时候,您吃肉的时候可别忘了赏我口汤喝啊。”

罗魏一副哈巴狗的样子冲着洋洋得意的戚美美,溢美之词摞得比泰山都高了,把戚美美都快夸上天了。

“行了行了,我先跟你聊聊我这篇小说的思路。女主人公呢,有间接性失忆症,她储存记忆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即使是在亲近的人,等到时间一到,她就会统统地忘光。而男主呢,是她的初恋,为了唤起女主的记忆,他就跟她谈了50次恋爱,五十次啊。怎么样,我这个思路好不好。”

戚美美双手托腮,两眼放电,等着罗魏一副崇拜的表情跪在地上膜拜自己。

罗魏也没有让戚美美失望,把戚美美这个思路夸得,足以上天,与太阳肩并肩了。

趁着戚美美上厕所的功夫,罗魏打开了电脑的浏览器,找到了浏览记录,上面显示昨天下午一点,观看《初恋五十次》。”

“美美,我的大小姐?你这么好的思路,是什么时候想起来的啊?”

罗魏把浏览记录全部清空,调到刚才的word页面,放到原来的位置。

“从你走了之后,我的灵感就来了啊,整整一下午,我什么都没干,哪儿都没去,就在写这篇小说,敲得我手都麻了。”

“还是我们在家戚作家厉害,要不说您是我们这儿的头牌嘛。”

临走前,罗魏从口袋里掏出黑色皮夹,把里面所有的现金都给戚美美放在钱包里了。

“戚作家,这个月的稿费我给你放在钱包里了,我走了啊。”

戚美美在厕所里唱歌,并没有听见。

“下午下班高峰期人多得很,你记得六点以后再出门。”

戚美美没有答应。

从厕所出来的时候,戚美美看到了鞋橱上的黑色钱夹,喊了几句罗魏的名字。发现这个房子里除了她自己没有别人,便知道罗魏走了。

“这个忘事精,看在他给我辛辛苦苦做饭的份上,我就去给他送到公司里吧。”

戚美美一想到要去杂志公司接受一干人等的崇敬,说不定还有人给自己送花呢。一看表,才十二点半,外面估计热得很。

“算了,我还是,等到下午五点去吧,估计他正好下班,太阳也就下山了。”

正如罗魏所说得,下班高峰期,车水马龙都快挤成个麻花了,五点出门,这都快六点了,戚美美坐在公交车上,急得都想骂人了。

车门打开的时候,车内整点报时。

“现在是北京时间,六点整。”

上来的人是罗魏,他跟戚美美面对面站着,坐了半个小时的车。

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一样。

“这人真有钱,看着衣服就是个富二代吧,Equestrian限量系列的蓝色衬衫,Chaps的卡其色裤子,卡地亚腕表。”

而戚美美包里,装着那个Prada黑色皮夹,自己却浑然不知。

到站以后,戚美美看到一家甜品站就飞奔过去,手里拿着甜筒,在商业街上一家一家地逛着。

她永远都不知道,罗魏就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一步一步地跟着她。

戚美美知道车上那个富二代一直都跟着自己,心里美滋滋的,说不定,一会儿他就会来跟自己搭讪。先补个妆,嚼个益达,乌鸦也可以飞上枝头做凤凰喽。

戚美美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富二代竟然跟自己住在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坐电梯的时候,她差点儿忍不住要人家的微信号了。一想到这种富二代一定是阅女无数,自己扑上去吓到别人不说,显得自己多么浪荡。还是矜持一点的好,俗话说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自己正做着春秋大梦呢,突然发现电梯按钮显示着13,14。13是自己家的楼层,这电梯里之后她还有富二代两个人,也就是说,富二代住在自己楼上。

“太棒了!”

14层到了,罗魏出了电梯以后,打开门以后接着打开电脑,翻出监控记录,从中午十二点开始看。

监控画面上显示着戚美美从中午十二点半到下午五点的全部活动。

还好下午发现自己钱夹不见了,才想到是不是忘到戚美美家里了,给戚美美家里打了个电话,发现没人接,罗魏慌了,赶忙定位到戚美美的位置,从公司里跑了出来,赶上了那班公交车。

巧的是,他上车的时候,正好是六点。

虚惊一场啊,罗魏如释重负地躺在沙发上。

“郑医生吗,明天我去你那里一趟,中午两点。”

罗魏打完电话以后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实在是太累了。

第六天两点,罗魏从戚美美家出发以后,拿着从戚美美包包里的黑色钱夹,来到了郑医生的办公室。

“监控记录我都看过了,你昨晚发过来的这些。我只能说,她现在的记忆只能维持在12个小时,从早上六点到下午六点,下午六点一过,记忆会消失百分之90以上,剩下的百分之十,直到第三天,会连同这三天的记忆一起全部消失。”

“那为什么她会记得我,但是,就只是在早上六点到下午六点,六点以后,她连我都不认识了。”

罗魏很庆幸戚美美还记得自己,哪怕只有12个小时。

“因为她强迫自己记住你,她是有意识地刻意这样去做。所以,你是她每天都能想起来的人,但是很不幸,时间只有12个小时。”

罗魏不知道该说什么,一年前,他发现自己晚上给戚美美发短信,打电话,统统没人回。有一次他去戚美美家找她,开门以后,戚美美竟然像看陌生人一样,问自己,

“你找谁啊?”

他吓坏了,于是就搬到了戚美美家楼上,每天下班后都想尽办法跟她偶遇,没想到,戚美美每次看自己的表情都是一样的。

就算是新邻居,每天都见面打招呼,时间久了也会熟起来的,可是对于戚美美而言,每天下午看到的罗魏,都是第一次见面。

于是,罗魏便改了一个时间点,早上九点,因为那是他每次催戚美美交稿子的时间,每隔三天,罗魏都会打电话给戚美美。

每次开会的时候,责任主编都会跟罗魏说,一家杂志社的主编用不着操心这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的。

可是罗魏很喜欢戚美美的文章,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于是就跟戚美美说,自己是她的责任主编。

责任主编渐渐地想要见一见这个文笔异于常人的作家,是蓬头垢面的宅女,还是满脸胡渣的抠脚大汉呢。

罗魏越来越好奇了,只是在微信上催文,聊天,已经满足不了他的好奇心了。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见戚美美,她穿的是汉服,吓得他以为是有人穿越了呢。

结果每次见面,戚美美的打扮都不一样,空姐装,护士装,职场OL装,还有一次,戚美美竟然背着一筐苹果来到咖啡厅,穿得破破烂烂的,保安直接把她拦了下来。

原来,为了体验生活,戚美美时常生活在不同的角色里,怪不得,她写的东西一点都不矫揉造作,不像其他文章,为赋新词强说愁。

罗魏很敬佩戚美美,也很想融入她的生活。

但没想到,是在戚美美生病以后。

他发现戚美美的病越来越严重了,有一次,戚美美独自去了酒吧,喝下了一杯血腥玛丽,接着不省人事,等到她醒来的,已经是第二天了。

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一个月以后,戚美美约着罗魏去跳伞,两个人都安然无恙地落地了。只是,戚美美腿上,全都是血。

戚美美怀孕了,戚美美流产了。

但是,醒来的第二天,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罗魏从此以后在戚美美家安装了摄像头,送了她一部新手机,说是公司送给作家的福利,并且在手机上安装了跟踪定位系统,这样他就可以随时保证戚美美的安全了。

“她这个病,也是由于后天的因素造成的,经常生活在不同的人物设定中,就必须要忘记自己的身份,去重新接受另一份记忆,而要开始下一段人生,也就必须要强迫自己忘记上一段的记忆。长此以往,她的大脑就会形成自动清零,除非是她有什么忘不了的人或者是印象深刻的事情,其余的,统统都会忘记。”

罗魏害怕戚美美再次被人欺负,于是每天都叮嘱她下午六点以后再出门,因为下午六点刚好罗魏下班到家,这样一来,在戚美美忘记自己的时候,他就可以以各种身份成为戚美美猎艳的对象了。

“郑医生,她这一辈子,是不是只能这样了。”

罗魏垂下头,他不害怕这样陪着戚美美一辈子,他害怕戚美美这一辈子都留不下多少回忆。

“这样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你也知道,她从小就是孤儿,在福利院的时候经常被人欺负,这个时候人就会常常幻想着自己变得强大,会无意识地忘记自己这个弱小的身份。她这种选择性忘记的模式是从小就形成的,再加上成年以后这种身份模拟的过程,她的大脑已经习惯这种模式了,是很难被改变的。”

罗魏想好了,他想好了要这样陪着戚美美,哪怕到最后会被忘记。

第六天早上九点,戚美美早早地坐在桌子上等着罗魏,她心里还装了一个难以启齿的问题。

罗魏围着围裙,阳光刚好照到他脸上,戚美美拿着拍立得蹲在地上拍了一张。

“哎呦喂,我硬生生地把你这一米多的腿拍成了两米的哎,你快看。”

罗魏剥着葱,歪着头看着戚美美的大作。

“我这腿本来就很长好吗?”

戚美美把相机一收,噘着嘴坐在椅子上,把头扭向一遍,故作生气的样子。

“你敢这么嫌弃我,早说啊,早说我不照啊。”

“哎呦,快看看这是谁照的啊,我这五十公分的小短腿,在照片上看起来竟然有三米啊,这脖子以下全是腿啊。”

戚美美笑了,很遗憾,这个笑的记忆只有不到10小时了。

“小骡子,我今天早上看了个电影,叫《初恋五十次》,就是讲的女主是个频频失忆的人,但是她的初恋为了让她记住他们的爱情,就跟女主谈了五十次恋爱,五十次啊。”

罗魏点着头,仿佛是第一次听戚美美说这个电影一样,眼神里透露着好奇,还有想要接着听下去的兴趣。

“你说,我们总是嫌弃有些记性不好的人一件事情说好几遍,甚至有些时候还会在听到第三遍第四遍的时候打断别人,然后不厌烦的来一句,

‘这个你已经说了N遍了啊。’

“可是,对于那些爱忘事的人来说,每一次说,都是第一遍啊。”

罗魏冲着戚美美笑了笑,虽然戚美美不会记住这个笑,但是他还是会不厌其烦的对着她笑,而且会一直笑下去。

“罗魏啊,你说,我如果每天都跟你重复一样的话,一样的动作,一样的生活,你会不会也打断我,然后对着我大吼?”

罗魏一脸奴性地看着受伤的戚美美,“不会啊,我的小姑奶奶,我怎么舍得呢。”

“我谅你也不敢,我这个人,虽然有点拜金,看见帅哥拔不动腿。”

戚美美越说越小声,到最后被鸡蛋下锅的滋滋声给盖过去了。

“我昨天还碰见个富二代尾随我呢,我都没有追上去,我一想,好像家里还有头骡子呢。”

在戚美美心里,这份告白已经准备好久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自己以前也说过,但就是想不起来了,可能是太紧张了吧。

“罗魏,如果有一天,我也像女主一样,每天都会失忆,你是不是就不会给我做早饭了,也不会跟我都斗嘴了。”

罗魏正在把鸡蛋饼装盘,听到了戚美美这么说,不由得愣住了。

“我就说吧,你应该不会来了吧,我跟个老太婆一样,有谁会习惯跟一个每天都在唠叨一件事的老太婆在一起生活呢。”

戚美美刚想要去卫生间擦掉失望的眼泪,就听见罗魏在厨房里捧腹大笑。

“那样岂不是很好,我今天要是偷你们家点东西,你明天就忘了。我要是今天打你一下,你明天就忘了要来揍我了。你说你是不是傻,说来说去,还是我沾光啊。”

戚美美转过身打了罗魏一拳,“谁说一定是明天报仇的,我现在就要报。”

第七天早上九点,13楼的三号房里,罗魏吃着鸡蛋饼,催着戚美美。

“我的祖宗啊,咱什么时候交文啊,主编都把我的铺盖卷扔出去了啊。”

戚美美揭下面膜,不紧不慢地把鸡蛋饼塞到嘴里,“知道了知道了,跟催命的一样,灵感这个东西急不得啊。”

罗魏和戚美美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的周而复始的枯燥,戚美美的记忆周期也许会缩短,哪怕罗魏在她的脑海里只是一个记忆碎片,哪怕她二十四小时里没有一分一秒是留给罗魏的,但是罗魏还是会守在她身边,一遍一遍地跟她讲话,吵闹,哪怕自己不曾被戚美美记住过。

爱一个人,哪怕她已变老,也会一直爱下去。(原标题:记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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