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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启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

昭通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昭通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美丽昭通的重要基础,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把我市广大农村建成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宜居家园,现就昭通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1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市全面实施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教育兴昭、生态文明“六大战略”,以实现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以农民增收和提高生活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省级重点建设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整乡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等各类美丽宜居乡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居住相对集中的中心村,提升永久保留的特色村,坚持“四化同步”,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推进七大行动,点、线、片、面相结合,实现产村融合、互促并进、可持续发展,建设“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科学编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的要求,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特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突出乡村和民族特色,体现地域特点,传承农村传统文化,村寨建设适应农民生产生活需求。

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按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要求,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易于示范带动的村寨,循序推进,重点突破,连片带动,打造可学可推的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城镇集聚和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促进现代化城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互融共进。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抓好项目安排、资金整合、信贷支持、社会帮扶和组织保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三)目标任务。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以县级为主体,整合各级各类新农村试点示范项目和相关涉农资金,按照建设新村寨、发展新产业、过上新生活、创建新环境、实现新发展的要求,每年推进600个以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其中200个省级美丽宜居乡村精品示范村),到2020年全市建成3000个以上美丽宜居乡村(其中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乡村精品示范村),全市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总量达到8878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2 全面推进七大行动

(一)增收产业培育行动。培育致富增收产业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产业强村、产村融合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1.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鼓励引导农村土地资源适度向优势产业、优势产品聚集,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进生态农业循环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能和循环农业技术,以及“稻鱼共生”“猪沼果”、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每个美丽宜居乡村精品示范村培养1名以上农村科技辅导员,力争农机化水平达到50%以上。

2.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重点打造以苹果、花椒、核桃为重点的绿色林果,以竹子、漆树等为重点的高效林业,以天麻、杜仲为重点的山林药材,以苦荞、燕麦为主的特色杂粮,以烤烟、蔬菜为重点的特色经济作物,以牛、羊养殖为重点的山地牧业,以金沙江库区为重点的淡水渔业。依托昭通生物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以食品、药品、保健品和生物材料“三品一材料”为重点的生物产业。每个美丽宜居乡村精品示范村培育1—2个增收致富产业或产品,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

3.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健全农业执法、农业科研、农机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检测认证等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统一的质量标准、疫病防治、检验检测、气象服务和市场监管等体系。培育壮大专业咨询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

4.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依托优势、突出特色,丰富和拓展农业功能和文化内涵,充分挖掘现代农业和生态建设的休闲体验功能,促进农旅融合、农商结合发展。依托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村落民俗、山水资源、民族特色和乡村文化,因地制宜发展林果采摘、花卉观赏、特种养殖和农家餐饮,促进农村生态、景观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着力培育一批旅游特色村、精品农庄和知名乡村旅游品牌,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宜居乡村。

5.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庄园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大力扶持新型农民从事专业化、集约化的适度规模经营,注重从本地农民家庭中发展一批种植大户、专业户或小农场主,又要大力引进有技术、有市场、有资金的城市工商资本发展一批新型农业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通过股份合作、技物合作等方式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每个美丽宜居乡村精品示范村发展1个以上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6.激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增加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出租、转让、入股等收入。加快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权益。

(二)农村民居建设行动。村寨建设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为突破口,加大建设力度,整体提升村寨建设水平。

1.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按照全域理论,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科学布局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一般村。按新规新建、改造提升和保护修缮等类型,对原有村寨建设规划进行修编,统筹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的保护,全面落实传统村落民居保护规划。

2.积极稳妥推进新民居建设。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加强村寨建设和改造,统筹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传统村落保护、易地扶贫搬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建设项目,实现整体推进、整体提升。完善民居内部功能结构,把“人畜分离、厨卫入户”作为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硬性要求,积极推行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民办公助、村民自建,切实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3.体现乡土和民族特色。新民居建设既要达到“安全、适用、美观、节地、节能”要求,又要充分体现昭通民居“白墙灰线格子窗、青瓦坡屋顶两头翘”的乡土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充分发掘和保护昭通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树名木及古建筑、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建设体现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标志性公共建筑。

4.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加强防洪排涝抗旱和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和通信设施抗灾保障能力以及火灾防控能力。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建设标准,提高农村学校、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质量。加强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及山洪灾害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

(三)乡村环境治理行动。将农村环境治理作为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全力推进“改路、改房、改水、改圈、改厕、改灶”综合行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工程,采取铺装水泥、石板、沥青、弹石等不同方式,开展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实施农村厕所改造,清除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全面清理草堆、粪堆、柴堆、石堆、肥堆。突出做好村庄“一水两污”治理工作,采取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选用氧化塘、生态沟、人工湿地等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全面提升农村亮化水平,以电灯、太阳能路灯、风能路灯等多种照明形式互为补充,加快乡村路灯建设。每个美丽宜居乡村精品示范村村内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不低于30%。

2.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清洁乡村工程建设,实施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推广厚地膜、可降解地膜和适时揭膜技术,规范市场监管,培育资源化利用市场,从地膜的生产、销售、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等环节合力消除“白色污染”。实施化肥农药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实现农药化肥施用量零增长。改进畜禽饲养方式,同步规划集中养殖小区,引导农民到养殖小区进行集中养殖,实现人畜分离。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建成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每个美丽宜居乡村精品示范村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3.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开展村庄绿化工程,利用乡土树种、本地花木对村庄路、渠、塘、院等进行绿化,注重保护湿地和古树名木,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围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组织开展清水城镇、清水乡村、清水湖库、清水河道试点建设工作,科学开展退化湿地恢复。森林覆盖率山区不低于80%、半山区不低于50%、坝区不低于20%。

(四)脱贫攻坚推进行动。扶贫开发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坚持“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推进区域发展和精准脱贫“双轮”驱动,确保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 扎实推进片区脱贫攻坚。聚焦镇彝威革命老区和金沙江、牛栏江、横江、赤水河流域片区、高寒山区、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大力实施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培育、劳动力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社会事业发展、生态建设6大工程。加快推进镇彝威革命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2. 深入实施精准脱贫。坚持因乡因族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八个一批”工程和“6个到村到户”,确保贫困户安居有房屋、发展有基础、增收有产业、致富有技能、资金有支持。实施易地搬迁脱贫,整合部门建设资金,撬动政策性贷款,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投入力度,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进城入镇购房及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到2019年10个贫困县摘帽,85个贫困乡镇、825个贫困村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3. 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优先在适宜的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标准化农产品加工基地。加大“互联网+脱贫”力度,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组织。开展贫困村创业带头人培训,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实施转移就业脱贫,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开发扶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有1人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1个增收项目。

4. 改善贫困地区民生条件。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路网、水网、电网、互联网建设全面覆盖贫困乡村,并向贫困户延伸。加大教育扶贫力度,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地接受到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开展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得到有效覆盖。全面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农村人口老有所养。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托底脱贫,推进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

(五)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关键举措。同步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对新建村寨、改造提升村寨和永久保留村寨,集中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培育服务载体。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建设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配套、改造、联网,完善净水消毒设施,加强水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推进以建制村通村油路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向农民集中居住点、农业园区、农村旅游点延伸,实现公路油路到乡、硬化到村。推进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建制村100%通硬化路面。全面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宽带入乡进村。

2.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统筹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完善村寨综合服务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社保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幼儿园、中小学校点、卫生室、综合活动室、农家(社区)书屋、农贸市场、便民超市、社区公共管理合作社、乡村金融服务网点及电子金融设备。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构建农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在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公共服务网络由县乡延伸到村(社区),实现“村民不出村、便能办成事”。

3. 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坚持全面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基层“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规范和发展农村文化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文化市场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文体广场、文化室和文化大院建设。深入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演出下乡活动,打造一批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加强农村基层广播电视和无线发射台站建设,提高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全面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丰富农民体育生活。

(六)农民素质提高行动。提高农民素质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农民素质能力,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为农民自发行动。

1. 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继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坚持智力与志气“双扶”并举,抓好“阳光工程”“春潮行动”“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等项目实施,切实提高农民素质和从业技能。拓展劳务市场,创新务工方式,引导和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一方面抓好在县内、市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另一方面抓好跨市、跨省到沿海地区的转移就业。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为重点,加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培养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职业农民。

2. 加强农民创业培训。针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的农村青年、农村“三委”干部、返乡农民工和农村经济带头人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创业就业或扩大产业经营规模,培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在农民增收致富中起带头作用,扎根于农村、致力于创业的新时期农村创业人才队伍。完善和落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

3. 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活动,提升农民文化素质。充分发扬勤劳朴实的农村传统民风,逐步引入现代文明生活理念,积极营造美丽宜居乡村文明和谐新风尚。加强生态文明知识的普及教育,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倡导厚养薄葬,积极推行生态节地葬法,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大力推行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敬老爱老模范评选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争当“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和“好儿女、好婆婆、好夫妻”。遏制农村打架斗殴、打牌赌博、大操大办等不文明现象。

(七)基层组织建设行动。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动形成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1.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体系,抓好农民合作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组干部队伍,加大选派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力度,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机制,保障村干部补贴合理增长,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2.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中心(站、点)及综合服务平台,树立“互联网+”理念,拓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服务功能。认真落实“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积极开展“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探索农村党员网格化管理。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深化“警地共建”工作。

3. 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建立和完善农村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社区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丰富基层群众自治形式,推广“五议两公开”工作法、村务联席会、“一事一议”等制度,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机制。推广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加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理事会、村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农民在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4. 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加强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广播、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作用,建立基层党组织微信群、易信群、公众账号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干部下基层、送法下乡、法治知识巡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群众自觉学法用法,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维持良好有序的社会治安。

5. 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结合各地资源优势,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依靠对集体机动地、四荒地、小坝塘、林地、经济林果等租赁承包增加村集体收入,加大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工作力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探索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确保美丽宜居乡村都有村集体经济。

3 强化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委、市政府总揽推进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领导机构,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农办要牵头负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整体谋划、综合协调、规划布点、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并牵头制定年度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方案,确定各级各部门要推进完成的建设数量。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制定时间表、绘出路线图,明确责任、形成合力、集中攻坚。各部门要按照职能主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做到“美丽宜居乡村规划建设到哪里,相关项目和资金配套就跟到哪里”,确保建设取得实效。要选派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提高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以县区为平台,以美丽宜居乡村规划为主导,将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打造、综合示范,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农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接,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通过村企结对、部门联村等形式,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要搭建“感恩社会、回报家乡”的建设平台,引导企业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立农民群众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机制,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从规划到实施,都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自主选择、自主参与、自主评判权利。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建立农民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决策参与工作机制。创新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撑推动、群众作为主体全程参与的建设新机制。探索推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交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模式。探索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美丽宜居乡村管理长效机制,试行社会化经营管理模式,全面加强村内卫生保洁和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各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培育各种不同类型的美丽乡村典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放大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强考核督查力度。从2017年起,每年组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由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力量研究制定“昭通市美丽宜居乡村综合考评办法”。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综合考核和“三农”综合考核,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干部选拔任用和下年度扶持项目的主要依据。对工作抓得好、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进度缓慢或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的扶持项目上予以扣减。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督查范围,作为年度集中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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