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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夜车碾过人头 逃逸2天被捉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黄朝红 通讯员杨坤 赵永宝

开夜车碾过人头 逃逸2天被捉

“当时,我车子临近时,才看到路上躺着一个人,就连忙往左打方向避让了,可车子还是从人身上碾压了过去,看见那个人被我碾得个稀巴烂,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知道闯大祸了,我害怕坐牢,所以只能逃跑了……”

肇事逃逸还心存侥幸

开夜车碾过人头 逃逸2天被捉

2016年5月6日22时10分,昌宁县公安局湾甸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其驾车经过大链公路大树移民区路段时,看到一个人躺在路上,可能是骑摩托车自己摔倒,请求帮助处理。”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湾甸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先期处警。经初步勘查,事故现场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一辆摩托车侧翻在路外侧沟,周身没有碰撞痕迹,一男子躺在路中间,头部破裂、脑浆外溅,已无生命体征。在事故现场,湾甸派出所出警民警初步断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当即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汇报。交警大队接报后,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预案,成立由曾绍军副局长、大队长任组长,杨坤副大队长任副组长,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为成员的“5.6”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专案组,并由副大队长杨坤带队赶往事故地点与湾甸派出所开展联合调查侦破工作。

结合现场情况,专案组民警兵分四路对此案开展侦破工作。第一路继续延伸对事故现场的勘查,通过路面肇事逃逸车辆所留的制动痕迹分析,结合车体碎片散落物,进一步确定车型,缩小侦查范围;第二路立即赶回派出所,利用系统平台技术手段,调取事故现场沿线的监控视频,根据视频资料研判分析肇事车辆;第三路继续走访现场周边的群众,鼓励群众举报,提供情报线索;第四路驾车沿途追踪,进村入户,排查可疑车辆。

侦查工作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4时许,经过一昼夜的努力,案件侦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现场调查走访结果令人失望,无直接的目击者,沿途追踪毫无收获,现场的勘查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侦破没有半点头绪,肇事者到底是谁?为了什么逃逸?下一步的追踪该如何着手?

抽丝剥茧紧追寻踪迹

开夜车碾过人头 逃逸2天被捉

次日,专案组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走访群众情况、视频监控情况综合分析:单凭现场痕迹及遗留物,在不能直观确认肇事车型的情况下,认为侦破该案的关键,首先要继续寻找现场目击者来提供模糊车型;其次是通过比对现场肇事车辆遗留的部分保险杠内衬及挡泥板,来确定肇事车型;最后是根据视频监控资料来确定肇事车型以及逃逸方向和路线。有了侦查方向,专案组立即明确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一是由派出所负责对辖区所有小型汽车进行拉网式排查;二是由交警大队负责收集肇事车辆可能经过的治安卡口监控和沿途各商铺、宾馆外设监控资料,提取有价值的线索;三是由派出所增派一个小分队,进入事故现场周边的下甸村、大城村、芒回村,进行走村入户调查,寻找现场目击者。自此,一张无形的法网又悄然打开,专案组全面展开工作。

就在民警紧锣密鼓的开展侦查工作时,专案组接到群众举报,称自己看到案发经过。在事故发生当时,他驾摩托车途经现场,听见迎面100米左右开来的一辆小车突然发出一声巨响(事后调查为车辆碾压头部发出的声音),像是爆胎的声音,因为在夜间与这辆小车会车时,被对方小车的灯光刺到眼睛,所以他没有发现是小车压到人发出的声音,以为只是车子撞到了大石块发出的声音,也只依稀记得是一辆白色的新款微型车,挡风玻璃上贴着一张“黄符”,并没有留意车牌号。这个信息给所有参战民警打下了一剂强心针,案情有了新的线索,就缩小了车辆清查范围。

随着车辆特定排查工作的进行,夜幕悄然降临。派出所对辖区符合“白色”条件的近300余辆微型车基本上都排查、核实了一遍,也未发现嫌疑车辆。但是,通过车辆排查,进行现场遗留物(保险杠内衬及挡泥板)的比对,以及向当地车辆销售商的查询,能准确固定该肇事车车型为北京汽车威旺牌M20型新款微型车,一天的战果成效微乎极微,案件又再一次陷入僵局,仅凭这条细微的线索,要找出肇事车辆简直就如同大海捞针,除非“仙人指路”。

突破困境苦寻逃逸车

开夜车碾过人头 逃逸2天被捉

根据目击者提供“白色”微型车的信息,以及固定该肇事车车型就是北京汽车威旺牌M20型新款微型车,结合夜间驾驶摩托车被灯光直刺后的视觉幻影差异分析,专案组及时调整排查思路,明确下一步的的工作重点:车辆排查组要扩大车辆颜色排查范围,以北京汽车威旺牌M20型新款微型车及类似、相仿车辆为排查重点;视频监控分析组,重点搜索北京汽车威旺牌M20型新款微型车及类似、相仿车辆的行车轨迹。

又一天即将悄然而逝,功夫终于不负有心人。就在夜深兵疲马惫的时候,视频监控分析组传来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已基本锁定肇事逃逸嫌疑车。视频监控分析组几经两天的努力,将肇事车辆可能逃往和经过的各条路线上的10余个宾馆的监控录像,及以临近湾甸乡的永德县、施甸县的治安卡口,通过特定时间段,反复对比事发时段长达30余小时的影像资料,终于在湾甸乡正南酒店门外的监控录像中发现肇事嫌疑车辆的身影,虽然夜间监控录像画面不清晰,但仍然可以辨明肇事车辆车型。随后,几经周折,又在施甸县链子桥头的一个“球头”监控器中发现了狼狈逃窜、慌不择路的肇事嫌疑车辆。最后,通过永德县智能交通卡口应用平台,锁定肇事逃逸车辆号牌为云SK5***,经过系统查询确定该车车型就是北京汽车威旺牌M20型新款微型车。

穷追到底直擒逃逸人

云SK5***号小型普通客车,车主是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永甸糖厂的女职工。锁定嫌疑车辆后,办案民警随即赶往永甸糖厂找到了嫌疑车主进行核实。车主称车辆被一名叫李某某的生意合伙人,于5月6日向她借车后开往施甸县姚关镇至今未归还。后经电话联系李某某,李某某称自己正在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海转村浪地寨村民小组卖豌豆种。为了不打草惊蛇,防止嫌疑人李某某将车辆的痕迹物证销毁,在永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甸中队的协助下,办案民警连夜赶往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海转村浪地寨村民小组。几经周折,终于查获云SK5***号小型普通客车,而该车挡风玻璃上正好贴着一张“黄符”。随后,办案民警将肇事嫌疑人及肇事嫌疑车进行人车扣留。

起先,嫌疑人李某某拒不交待肇事情况,声称车辆破损部位是他独个驾车在永德县的山路上弄坏的。在车辆查获现场,民警对肇事嫌疑车辆进行比对后确认,肇事车至今未修复,现场遗留的散落物与嫌疑车辆破损的位置完全吻合,并在车辆底部发现有明显的血迹痕。在大量的铁证面前,谎言不攻自破,李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事故发生后,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现场,企图掩盖肇事逃逸的行为,逃避警方的追查。

至此,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湾甸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连续作战,历时48小时成功的将“5.6”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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