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朋友注意!这些路段禁行电动三、四轮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主城区内禁止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潞阳门路(含)以西、威远门路(含)以东、解放东、西街(含)以北、保宁门路(含)以南的道路区域。
二、禁行时间
禁行区域内全天禁止电动三、四轮车通行。
三、处罚措施
(一)对驶入禁行区域的电动三、四轮车,采取扣留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给予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车辆扣留期间,驾驶人要接受教育学习,写出《守法承诺书》,由所属村委或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车辆购置手续,接受处理。
(二)对查扣人电动三、四轮车,有涉嫌违法营运行为的,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交通运管部门处理。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遵守本通告规定,自觉做到不驾驶、不乘坐电动三、四轮车,并对违反本通告违法行为积极劝阻和举报。
五、对拒绝、妨碍、阻挠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7月20日起施行,具体内容由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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