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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的秘密(一)

01

我饱含着深情写完《故乡集》家春秋的第一篇文章:“人生从遗书开始”。上周四为了劝慰一个朋友,我同她推荐了这篇文章。当我以一个读者的身份重新阅读这篇余韵悠长的回忆录时,再一次止不住泪流满面。那一刻,痛哭流涕的我像一个孩子。自我的感动给了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和灵感,我用文字的方式同过去讲和,我在文字中穿越时空,回忆故乡,回到过去,回到远方,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

初二时,寄宿的我将感冒拖成了肺炎,自然的,我受到了梦寐以求的优待:不用上学,不用做家务,全家人围着我转,还住进了医院。

在去双柳医院的路上,父亲去黄叔叔家(他已经患脑癌去世多年)借了一百块钱。

妈妈还给我买了一个很大的红苹果,洗干净后让我一个人吃,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苹果。在那个年代,只有大年初一到正月初六之间才能吃上苹果,妈妈用毛巾包着我的头发,让我坐在自行车后面,她带我去双柳医院。

所以我就更加愿意生病,那个时候我特别想感冒,最好伴随着发烧,烧到不省人事,我就可以躺在家里,吃到母亲送到床边的饭菜。

生病还可以看到母亲少有的和颜悦色,更可以不用上学。

而这一次肺炎,我不仅可以请假,还需要休学。

妈妈很快和病房里的一个叔叔聊成熟人,他和住在我家后面的冯金宝是战友,他儿子比我小,不知患了什么病,比我还早一天住院,他今年年初还去拜访过冯金宝。

他们父子的病床在病房里边靠近窗户的地方,我和母亲躺在病房靠外离大门很近的地方。

半夜了,劳累的母亲打着呼噜进入梦乡。因为我呼吸困难,一直半梦半醒。

病房里就一直亮着电灯泡。

迷迷糊糊之中,有只手在来回摸我的脸,一直在摸,很轻柔,还时不时的捏一下我的鼻子。

刚开始我以为是做梦的错觉,但时间长了,我就疑惑了,我妈为什么总是摸我呢,我没有让她帮我按摩啊。她这一次怎么这么有耐心这么温柔呢?

我被摸醒了,睁开眼睛,看到那个和我妈聊得热火朝天,同病房男孩的爸爸——冯金宝的战友。

我很奇怪,那个时候我不到13岁。

我赶紧喊我妈,我妈太累睡的太沉了,我怎么都喊不醒她。但我有些害怕,就一直叫她,终于把她叫醒,我跟她说了这件事,我以为那个叔叔想偷我们东西,我妈问我为什么不叫醒她,我说我一直在喊你,你一直醒不来。

半夜,我妈找到了医院负责人,要求调换病房。

多年后也是成为母亲,同样继承母亲强势性格的我,会反问自己:“母亲平时跟爸爸闹起矛盾起来不顾一切,我见过太多激烈的争吵,为什么那天晚上没有了平时的泼辣,和那个男人闹个天翻地覆?只是胆怯的要求调换病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并不符合母亲的刚烈,如果换成是今天被妈妈形容成窝囊废的我,就是不要命,也和那个男人干到底。”

我要为自己作主,我的孩子不容侵犯,我贱命一条,我谁也不怕。

当然这是后话。

我妈严肃的交待我,这件事情谁也不能说,特别是我爸爸。

02

出院后不久,爸爸去了濮阳姑姑家,家里只剩我们母子,年幼的我并不知道妈妈害怕夜晚,有一天,她让我去姥姥家把姥爷找来,在我们家住上几晚,等我爸回来之前再让姥爷回去。

妈妈和姥爷的感情很好,她一辈子都在讲姥姥姥爷的好话,姥姥贤慧能干,姥爷勤劳善良。

妈妈并不是个特别喜欢在人背后说人好话的人。

姥爷在我家,每天妈妈都想办法做好吃的,每一顿饭,都是我开心的端到姥爷跟前。

但是妈妈同样交待我,姥爷这几天在我家的事,不能跟爸爸说,千万不要跟爸爸提起。

她说她不能让爸爸觉得,只要爸爸离开家,这个家她就守不住,她就害怕,她从来没有怕过任何事。

更何况仅仅是这个家没有几天男人而已。

妈妈不是一般的强势,在我的世界里,她的话就是圣旨,顺她则昌,逆她则亡,我想都没想,守口如瓶。

我从来不去怀疑妈妈的话有任何不对,在我的观念里,她就是天,我由内而外全副身心的服从,我从不违抗,特别听话。

我以为这两件事就是不能跟任何人说,这种事说不得,我暗自庆幸母亲的果断英明,临危不乱。因为我就想不到把这些话归类到绝密之中,如果不是母亲特意交待,在医院的那件事我可能会当故事讲给同学们听,姥爷来我家的事我肯定见到爸爸就开始大肆炫耀。

医院的事我本来就有些害怕,经母亲这么一郑重交待,我就更加恐惧。

我的恐惧已经超出事情的本身,我恐惧这件不能说的秘密的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不可告人,我又无论如何也搞不清的东西,那种让我胡思乱想的莫明恐惧,让幼小的我发自内心的不寒而栗。

原本不谙世事单纯幼稚的我,眼前一片浑浊,对世界一无所知,不懂戒备。

但是还只是个孩子的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守着这个我亲身经历,又搞不清楚为何要守的秘密,度日如年。多少年,我都没有卸下这个包袱。这个本来随风而逝的往事,完全可以风化在无忧无虑的少年里,但是因为母亲的刻意交待反而加深了我痛苦的记忆。

03

二十几年前的河南农村,没有人会科学的提醒一个小女孩应该注意些什么。

我只记得在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母亲同我举过一个阿姨家表哥的例子:“他读高中时就把女同学带回家,谈恋爱,伤风败俗,亲戚邻里谁都以他为耻,他最终也没有考上大学,阿姨被他气的半死。而作为同班同学的二舅家的表哥,大学都还没有谈恋爱,一门心思都在学习上,所以他考上了大学。”

这是我对男女关系和谈恋爱的全部理解。

——如果一个人在上学时谈恋爱,就是全家人的奇耻大辱,就是自毁前程。

二叔家的三姐偏偏就是这样,小学没上完就辍学外出打工,打工没多久,就找了一个商城县的男孩,家人强烈反对,认为那个男孩家是外地的,穷,关键是三姐还小,才退学不久,就开始搞起不正经的男女关系了。

现在想起来,简直就是荒唐,什么叫正经,什么叫不正经呢?真正该承担羞耻的那个人,那件事,那个想法又该是谁呢?

二叔一家同她断绝关系,我们两家关系本来就处的微妙,这样一来,三姐这个姑娘几乎与我们绝缘。

96年的一个周末,我和一个同学逛星期天市场(有点像现在的便民市场),碰到了三姐在那里摆摊,本来我是不记得她的模样,但她一下子就叫住了我。

他乡遇故知,更何况,三姐在焦作的这个他乡,见到的这个故知,不仅仅是一个老乡,还是同她有血缘关系的,小她十五岁的小堂妹。

亲情有的时候,没有道理可讲。特别是二十年前,对于一个被扫门在外,连父母都排斥翻脸,无依无靠一切从零开始的姑娘而言。

她确定了我的地址以后,第二天和姐夫骑着自行车把我接到了她家。

走到她家门口的时候,两个从未见过面的小外甥飞了出来,高兴的说小姨来了,可以吃肉了。

映入我眼帘的那个家,破败不堪,杂乱无章,那是焦作煤矿特有的破工棚群,一排排,一大片,倒处是垃圾,错落无致,里边全都住着人家,全是煤矿矿工家庭,那是我第一次接触煤矿工人,也是我第一次走进了我曾经在英语书上看到的“Slums”。

姐夫烧的一手好菜,听三姐说,这么多年她从未工作过,就负责带俩孩子,孩子们上学去了,她就去打麻将,姐夫什么都随着她,对她很好,她们恩爱有加,她很庆幸自己当年的选择。

她们一家四口把我视为座上嘉宾。好吃好喝的招待我,让我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宴遇。

我还记得第一次去她家,临走的时候,她们夫妻俩带我去马村区的百货大楼买衣服。姐夫很爽快的拿出五十块钱给我。我就这样凭空从天而降了一个姐姐,一个给我钱花、给我饭吃、给我衣穿的姐姐。

一来二去,我成了她们家的一份子,每个周末,我都瞒着父母偷偷的往她家跑。

我很小就知道三姐和家人的关系,三姐又特别交待过我不要告诉家人,我成天做梦一样享受着这种被人宠爱的日子:“每个周末回家有人给我做饭吃,还有电视看的日子。”

04

冬天的一个周末,吃完午饭我脱掉大衣和鞋子,在小外甥的房间午休。三姐和姐夫们也睡了。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有双手在触摸我的脸,我又像上次那样,以为是在做梦。

但是那只手就像一个毛毛虫似的在我脸上爬来爬去,我睡意朦胧的睁开了眼睛:留着鲁迅先生那样八字胡的姐夫穿着秋衣秋裤,莫名奇妙的前倾着上半身弯着腰站在床边,他竖起食指贴在嘴边“嘘”的一声又指了一下隔壁缝纫机的声音,示意我要安静,我惊吓万分,小声弱弱的乞求道:“姐夫,你怎么啦?”。姐夫一边“嘘”着一边朝我靠近。

隔壁的缝纫机声和姐夫的“嘘”声提醒了我,我一边往墙里退一边“啊啊”的大叫起来。

姐夫开始拉着我的胳膊,我疯狂的摆脱,不要命的大叫,我以为自己死定了,非常绝望。那个比三姐对我还要好的姐夫,看着我歇斯底里的样子,若无其事的走了出去,我惊惶失措的看着他穿着秋衣秋裤和拖鞋的背影。

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的猥琐。

我赶紧逃了出去。

已经脱离危险的我呼吸着外面的空气,气势汹汹往贫民窟外走,路上看到正在玩石子的小外甥,我冷静的问他:“你妈呢?”

小外甥领着我找到了正在打麻将的三姐。三姐见我一脸冷血,感觉不妙的问我:“悠悠晓禾,你怎啦?”

我抬起右手臂,握紧拳头竖起拇指,扬起手对着我的肩旁反方向一摆,气急败坏的跟三姐说:“你跟我来,我有事要问你。”

“你到底对我是不是真心的?”。

“你真的把我当你妹妹吗?”。

三姐瞪着慌张的眼神,紧张的问我:“你是我妹啊,怎么啦?”

我把刚刚发生的那一幕描述了一遍,三姐黑着脸说:“悠悠晓禾,你走,这个事情我会给你一个交待。”

丢在三姐家的大衣和书我都不要了。

……。

05

一周后的周日,三姐找到了我,在学校的操场上,三姐解开了扣子,让我看她的胸膛,全是伤痕和淤血。

没等我开口,三姐说,“回家以后,他给我跪下了,乞求我的原谅,我打完他以后打我自己。我身上的伤都是我自己狠狠打下的。”

“十几年的感情,全世界都说他是一个好男人,这么多年以来,每天他去上班我都担心他下矿出事,雨天的时候,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我们用桶接住屋顶的漏水,一个晚上起来数次倒掉快要溢出来的水桶。我成天打麻将,所有人都认为我幸福,就连我自己也觉得幸福。”

“我从未怀疑过这份感情。”

“我从未怀疑过这个男人,这个我十几岁都跟随的男人。”

“我真的不敢相信会发生这样事情,妹妹,我跟你说对不起,这件事情怪我,都是因为我太贪玩了,没把你照顾好。”

“你以后就当没有我,没有我们,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你还接着上你的学。”

“所有的邻居听到我们吵架以后,都来批评我,我说是因为他阻止我打麻将。”

“你以后也不要去我家了。”

“多少年啦,我不知道走亲戚,有亲人是何滋味。”

“是你让我有了妹妹,有了亲人。”

“这件事情,你谁也不能说,你千万不要告诉家里人,特别是你妈。跟你妈说了对你妈不好,对你不好,对我也不好。”

我第一次知道了女儿还有不能告诉母亲的秘密。

听到三姐这么说,这个事情只能别无选择的封尘,说出来对我不好,对大家百害而无一益,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看着三姐沉重的面容,我又一次,守口如瓶。

06

经历了恋爱,结婚生子的我,看尽了男欢女爱,分分合合,听到了太多的背叛、出轨、移情别恋、婚外情、始乱终弃以及各式各样的婚姻癌症,我悲伤的想到:“在爱情中,最先消失的,就是爱情。”

爱情,也成了故乡。有人曾说,故乡是别人的远方。爱情,就像故乡一样成了远方,人生,最终都沦为人生的故乡。

我妈让我守住的秘密,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夫妻之间,父母之间,到底哪些话是能说的,哪些话又是不能说的?”。

女人,为什么就不可以承认自己其实非常依赖男人?

女人,为什么就不能在男人面前软弱?

如果我们倾其一生,都要在自己的男人面前证明自己的强大和勇猛,那,就是成功?就是真正的强大?

那,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那,是一种痛苦的残缺。

那,是一种彻底的失败。

真正的强大,是强大的承认自己的软弱,是敢于决绝的离开不爱自己和自己不爱的男人。

真正的强大,是淡定从容的人生态度,是冷眼直视困难,是笑对人生,幸福自己,活出自己,平和的、温柔的、不屈不挠的看待人生、看待婚姻、看待生活的人。

我可怜的三姐,一个把爱情看得至高无上的女人,一个一头栽进婚姻的女人,一个一生都在与命运作抗争的女人,一个与世俗背道而驰最终又向世俗妥协的女人……。

有哪个女人,会用自己的男人去试探别的女人,更何况那个女人,还是一个自己疼爱珍惜的妹妹?我为我当时对三姐的质问感到难过,我真是太幼稚、太无知、太不懂爱情、太不了解已婚的女人了。

我很后悔那个冬天的周日,在那个宽阔无人的操场上,我和三姐围绕着跑道,在寒风中走了一圈又一圈,我却不会说出半句安慰或是给她打气的话。

如果是现在,如果换作我悠悠晓禾本人,出轨和不忠,没有下一次,只有一次和零次,对于污辱我信仰,釜底抽薪玩弄我感情的男人,无论我身处何时,无论我身处何地,我只要你滚。

没有原谅。

没有退路。

所有的一切,就像故乡那样,从此,万劫不复!

我的耳边,悲伤的响起杨宗纬的《我离开我自己》:

因为明天还剩一寸记忆

泪水染红眼睛

所有的过往还灿烂无比

却不可及

对世间的离别深信不疑

因此才会相依

没等看见年华流失散尽

就变灰烬

你问我发生了什么

无光的夜不动声色

心似淬火不能触摸

温柔无因果

用天真换一根烟的光阴

我离开我自己

像倦鸟归去留下的空寂

安安静静

一霎风雨我爱过你

几度雨停我爱自己

如何结束一身冷清

梦来了又去

PS:

这篇文章的灵感闪动在上周日下午我开车走到金沙洲大桥,看到一个大型的广告牌时。当我看到那个房地产的广告我才猛然发现:我身处在2017年1月8号,这里不是河南,不是江集,不是三十年前。我不会再因为学习不好遭到批评,我没有升学的压力,我不再想到将来我要去哪里,我不再是那个傻傻的小姑娘。我拥有了物质,拥有了儿女,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业,还有写作。

我突想就想起了这三件事,我决定以第一人称“我”的形式给它生命,将它呈现出来,告诉每一个有女儿的父母,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做些什么,我们应该在女儿漫长的人生过程中如何教育她,保护她.....。

文中的时间、人物和事件都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考虑到主人翁本人以及我写作的本质所在,我将事情移花接木到“我”的身上。

第一件事情发生在我同病房的一个小女孩身上。住院前因为我妈认识医院的领导所以我们单独一间病房,条件也比较好,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VIP病房。女孩发生了那样的事后就搬到我住的这个病房,她妈和她同我们讲述了整件事情的过程,当时我很害怕。她和我一样大,就是到了今天我依然记得那个女孩和她妈的样子,她,没有父亲。

第二件事情是从医院回家以后,就是真实发生在我本人身上的。

第三件事情也是真实发生的,只不过那个“我”是我领到三姐家的一个女孩,她和我一起去过三姐家四次,那是第四次。当时我和小外甥在外面在沙堆旁下跳棋,那个女孩找到了我和小外甥,我当时很害怕,懵了,我和她一起去声讨三姐。

试想一下,如果那天不是我和女孩一起去的三姐家,而是我一个人去的呢?所以这件事情对我的震惊并不亚于当事人本人,多年来,我一直害怕留着八字胡的男人。

我把这篇文章发给赵岩看,她说很真实,很感人,她有种想哭的冲动。她说我我写的很好,说一切的过渡都是那么的自然,没有一句废话,她说很有教育意义。

那么,我能把文章写到这种程度,对于我来说,无疑意味着一种成功,一种进步和超越自我。

那么,这篇文章将是我写作的分水岭和里程碑,我可以以人物为原形,历史为背景,真实为基调,成就我的表达,将故事用我自己的手法给它活灵活现的展现出来,我很欣慰,我终于开始写小说了,以后,我将以这样的手法尝试性的陆续推出《不能说的秘密》,开拓我新的写作方式。我不再像之前那样单纯的写实,只能原始的记录,而不能将它升华为作品。

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虚构了很多人物:“阿Q、孔乙已、闺土、祥林嫂”。你说他们存在吗?他们存在又不存在。你说他们真实吗?他们真实又虚假。你找不到这个人也找不到这件事,但你的身边随时随地都是这种人,这些事每天都周而复始的发生着上演着。你就是能够感同身受的把他的文章看下去,和人物的悲喜一起交加,你就会无形中被鲁迅带进他所勾勒的世界之中,同故事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这,就是鲁迅的成功之处,伟大之处,也是文学的鬼斧神工之处。

越写,我就越不敢小看文学的力量。

正如赵岩所说,文学,不仅可以征服女人,还可以征服世界,那么,我征服到你了吗?

这篇文章大概有五千多字,我觉得太长了不利于读者阅读。但上下前后左右仔细打量不知如何删减。我求助赵岩,她同我说你不要删减,它,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那么,也是从这篇文章开始,我不再考虑字数,我不再为任何写作以外的东西改变、强求、做作、烦恼。曲意逢迎只会让我死得更快,输得更惨,失去自我。我,只要自由奔放的灵感和创作。我,只要返璞归真的悠悠晓禾。我,就是我。我,要做一个作家。

PS到这里,我不由得感叹故乡的力量。故乡,让我行走,给了我行走的力量,让我走到了今天,让我在真实与虚幻、现在与过去之间自由切换。

我爱故乡,就像爱着生命,爱着自己,爱着我的家乡,我的父母,我的一切,我要将故乡,写下去。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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