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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定制”专属医疗险来了!可刷医保个账

专属医疗保险来了!8月24日,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深圳银保监局出台《关于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专属医疗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基本医保参保人符合条件的,可按《通知》规定自愿购买专属医疗险。据了解,这个为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量身定制”的新保障方式涵盖了医疗费用报销类、重大疾病类两类保险产品种类,符合专属医疗险购买条件的参保人均可购买,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符合规定条件及使用额度的可选择使用个人账户购买。

为基本医保参保人“定制”的商业健康保险

专属医疗保险是为深圳市基本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的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本质上是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圳银保监局的指导下,由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统一组织开发设计,参加条件、保费标准、保障内容、报销比例等都是按照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相同产品实行统一的条款与费率标准。

不过,与市场上其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最大的不同是,深圳专属医疗险在保障内容、保费标准等各方面都比较优惠,性价比高,深圳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可自愿参加。

另外,为了突出医疗保障功能,专属医疗险产品种类仅限医疗费用报销类、重大疾病类的产品,不包括含有理财、分红等功能的保险产品。

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可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并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商业保险机构名单及专属医疗险产品目录将由深圳银保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目前,深圳银保监局已完成首批商业保险公司资格验收工作。截至8月31日,已通过验收的商业保险公司共14家,具体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参保人购买专属医疗险后,与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深圳银保监局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资质、产品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以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保障涵盖住院、特药、质子重离子、重疾

专属医疗险产品种类分为两类,一类为医疗费用报销型,名为“专属团体医疗险”;一类为重大疾病定额给付型,名为“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相同产品实行统一的条款与保费标准。

目前,专属团体医疗险已开发完成,9月1日可正式销售。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目前还在开发审批过程中,待准备工作完成后,将适时推出。

专属团体医疗险以保本微利、手续简便、瞄准刚需、全面保障为主体设计思路,主要对投保人因罹患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保障责任包括住院费用保障、特药费用保障、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障、重疾津贴。

根据保期不同,医疗费用报销类产品分1年期和6年期两种投保方案:(一)1次交费保1年,3年内可以首次交费的费率保证续保,每人次保费365元;(二)1次交费保6年,每人次1998元。

深圳市“专属团体医疗险”和市场上在售的其他医疗费用报销类产品相比,有以下几个显著优势:

(1)让利普惠。广大参保人能够以“低保费享受高保障”。不限年龄,只要是深圳医保参保人老人小孩都可保。全年龄段统一定价,保费最低低至0.92元/天,最高可享受每年300万的保额。

(2)保障全面。医保目录内外全保障,医疗保障涵盖深圳医保范围外个人自费费用及深圳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进口药品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等各类医疗费用。

(3)缴费灵活。产品分6年期和1年期。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保障期间。1年期产品在生效日期起3年内保证以首次投保时的费率续保,且续保无等待期、免核保。6年期产品可实现一次交费保障6年。

(4)手续简便。除8类严重疾病患者人群,其他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投保。投保手续简便,在线投保免人工核保,不需要提供体检证明。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补充

中共中央国务院已发文要求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指出要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支持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深圳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已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及市政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有效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此次在现有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上,推进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专属的医疗险。

医保个账余额可购买

为了确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能够优先满足日常看病的需要,按照深圳市医保办法中关于个人账户使用的有关规定,《通知》规定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专属医疗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6387.85元)的,可将个人账户中不高于余额30%的部分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购买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一个医保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同一个人账户累计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专属医疗险可用两种方式支付保费:现金支付,或者个人账户余额符合规定条件及使用额度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值得一提的是,投保人跟被保险人可以不为同一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可用个账余额为本人及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购买专属医疗险的保费。

医保工作人员提醒,同一张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方式支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专属医疗险后退保的,应退保费按规定从原支付渠道退回,其中个人账户金额部分应划转回原扣款医保个人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微信公众号、“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和“i深圳”APP进入办理页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视自身情况随时投保。


记者:罗丹 范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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