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利州区检察院四项举措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利州区院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共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6人,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有效解决了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困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更新理念,强化举措。利州区院领导十分重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当作为民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严格贯彻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精心组织,努力实施,切实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院领导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专题向区财政局、区政法委作了专门汇报,争取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设立刑事被害人专项救助金,将专项救助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内外联动,畅通信息。在内部,该院强化了控申、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动与联合救助机制,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因他人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无法得到及时赔偿导致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被害人进行调查摸底,全方位保证救助工作的开展。在外部,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与民政救助、法律援助、就业帮扶、医疗救助、心理疏导等多项措施衔接,帮助救助对象增强自救能力,解决实际困难。

三、延伸救助,保障稳定。刑事被害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往往会面临生理和心理上的二次伤害,一些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开展被害人救助工作,不仅仅是对其生活困难给予经济上的救助,更重要的是给予其精神上的抚慰、彰显法律的正义。利州区院在开展救助工作中,在帮助解决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生活困难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生活状态、心理情绪的跟踪了解,对其释法、说理、讲情,全力化解其心中怨气、消除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今年办理的6起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中,多数都是因为故意伤害案件给刑事被害人心理造成了极大伤害,该院积极启动司法救助,如:彭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因其女友提出分手被告人彭某某恼羞成怒,用菜刀将睡在床上的女友双手手指砍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彭某某无赔偿能力。了解到实际情况后,利州区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进行心理疏导,帮助被害尽快走出阴影。

(利州检检察院 张静 杨鑫)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