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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发出开房邀约 其实这是“温柔陷阱”

温州网讯 通过QQ认识的“美女”发出开房邀约,这样的“好事”让不少男子怦然心动。一伙人布下“温柔陷阱”抢劫,屡屡得手。日前,鹿城法院一审判处参与者郭某有期徒刑12年。

2011年7月4日,郭某和龚某、施某、蔡某(均已判刑)等人商议,准备搞点钱,认为男人遭遇“桃花阵”会不好意思声张,最合适下手,便打算设局抢劫。

龚某通过加陌生男子的QQ,发出开房邀约,很快有男子回应。第一个回应的男子姓郑,他们约好在双屿街道的一处偏僻的路口见面。郑某坐车内火急火燎地等待时,一辆奥拓车悄悄逼近。他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刀子已经顶到他身上。郑某不得不听从“指令”,车子越开越远,最后停在仰义一座山上。郑某随身携带的400余元、仿诺基亚C70手机、三星F299手机、索尼相机均被抢走,并被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卡内6000元被郭某等人取走。

四天后,该伙人又“约”出了另一名男子,不过对方比较警觉,发现不对马上驾车逃走。第三个中招的是男子凌某,同样被劫持到一座山上,吃了一顿拳头之外,银行卡内的5000元也被郭某等人取走。六天后,男子季某也碰到了“桃花运”。约会期间,龚某提出换一个宾馆。两人就上了一辆早就等在路边的奥拓车,开车人正是龚某同伙。到达宾馆后,龚某找理由下了车,让季某在车上等。结果,早在一旁等候的郭某等人冲进车内,一把尖刀顶在了季某身上。把季某带到偏僻处之后,因季某反抗还挨了一刀,卡内的16500元被取走。

今年6月8日,郭某在瞿溪街道被公安人员抓获时,他的多位同伙已经被法院判刑。

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2年。(记者戚祥浩)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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