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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23个村居成立“慈善互助基金”

□记者 张宇鸿 通讯员 崔志华 徐曰东 报道

本报齐河讯 “是村里的老少爷们给了我们全家希望,这份恩情一辈子也不会忘。” 近日,齐河县祝阿镇红庙村的张秀明从村支部书记张学建的手中接过40212元的慈善救助金后,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自从13岁的女儿张玉欣被确诊为急性白血病,张秀明已花光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下10多万的外债。他自己也是肢体三级残疾,面对后续治疗的高额费用,整个家庭几乎绝望。

村支书张学建介绍,救助张秀明家的钱是从村里的“慈善互助基金”支出的,村民一共捐了30212元,按照政策,县里慈善总会又配套1万元,这些钱怎么用,由全村村民说了算。

自2013年以来,齐河县在村级设立慈善工作站,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慈善网络。在实际运行中,村民遇到重大困难时,工作站并不实际支配救助资金,仅仅是信息的“传达站”,各项权限都集中在县慈善总会。这样一来,资金来源范围窄,救助审批过程长、力度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

从7月份起,齐河在全县推广设立村(居)“慈善互助基金”,打造慈善“村级自助”模式,搭建乡村捐赠平台,下放慈善资金的审批权、使用权。各村(居)自主通过集体经济、村民捐款等途径募集善款注入“慈善互助基金”,作为鼓励,县慈善总会列支专项资金对全县村(居)所募集的善款进行分段配套。救助资金由村(居)委会提出使用建议,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后,专项用于本村居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县慈善总会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根据该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基层组织网络建设的意见》,村(居)筹募善款在3000元及以下的,县慈善总会给予80%的资金配套;若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则按40%给予配套;最高配套金额为1万元。齐河县民政局局长田洪国说:“成立村(居)‘慈善互助基金’,就是要延伸慈善触角,发挥基层群众的慈善力量,在全县形成人帮人、户帮户,村居民之间互相帮助的慈善氛围。”

与此同时,齐河县还在各慈善分会设立“专项临时救助资金”,由县慈善总会按照各分会辖区内“慈善月”募捐总额的60%进行列支资金预算。“专项临时救助资金”由各慈善分会,主要对本辖区内暂未成立“慈善互助基金”及救助能力较弱的村(居)进行帮扶。

目前,该县已有23个村居成立了“慈善互助基金”,募集慈善互助基金总额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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