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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乘客意外险重启

本报讯

(记者李茜)时隔两年,国内铁路总公司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重新启动。自11月1日起,铁路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以下简称铁路乘意险)正式起售,为国内旅客安全出行再添“护身符”。

据悉,铁路乘意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效乘车凭证,乘坐境内旅客列车,遭受意外伤害致使本人身故、伤残或者受伤治疗等等,由铁路自保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服务。

此前铁路部门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一直实行强制性行业自保,价格占票价的2%,但保险赔偿金却封顶2万元。该制度因强制、保额低备受诟病。为此,自2013年起,国务院废止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意味着火车票价内隐藏了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被取缔。由于这段时期火车票价中不再包含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用,铁路旅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险经济保障出现空缺。这段真空期被不少旅客戏称为“裸奔”。

在取消强制险后,市场上有保险公司针对铁路出行推出各类险种。而此次铁总重启乘意险,一改以往捆绑销售方式,由乘客自选购买。保险事故发生后,铁路站车现场工作人员可直接受理报案。根据规定,每张火车票只可投保1份铁路乘意险。成人每份保险费3元,最高保障30万元意外身故、伤残和3万元意外医疗费用;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投保,每份保险费1元,最高保障10万元意外身故、伤残和1万元意外医疗费用。

此外,免票乘车的身高不足1.2米且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购票人可在购票账户“我的保险”中领取一份中国铁路保险公司赠送的未成年人铁路乘意险。网站已投保旅客,可在不晚于自火车票所载乘车日期之日起31天内,凭火车票或投保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到车站指定窗口领取保险发票。投保乘客应妥善保管火车票、保险发票,以及投保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便于出险时查询和核实相关信息。如需退保,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办理退保手续。

根据相关的规定,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乘车日期、列车车次和发到站,持有效乘车凭证合法乘坐境内列车期间。经铁路部门同意对保险单所对应的乘车凭证进行改签、变更到站的,这份保险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业内人士表示,铁路运输虽然是运输方式中安全度较高的,但难免有极端天气等意外情况出现影响铁路安全运行。铁路部门借鉴航空、汽车、船舶等公众交通方式的做法,重新推出乘意险,为旅客彻底消除旅客出行的顾虑,满足了当前旅客多样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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