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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我市价格改革驶入快车道

价格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和稳价惠民的重要杠杆。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深化临沂价格改革,近日临沂市人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5〕43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标志着新一轮价格改革全面启动。

新一轮价格改革的目标:到2017年,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新一轮价格改革重点:深化“五大改革”。

推进价格简政放权。放开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9项,激发市场活力。下放县区价格管理权限6项,提高管理效率。取消2项服务性收费,减轻群众负担。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革,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更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

推进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紧紧围绕临沂的实际,提出了在水、天然气、供热、电、医药、交通运输、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明确了各项价格改革的方向、原则,提出了改革的内容和措施。主要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结构优化、补偿合理的公用公益事业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把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业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加强和改进市场价格调控。提出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总体思路,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和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价格数据分析和运用,完善制度,科学研判。改进市场价格调控方式,完善市场价格调控预案,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等积极手段,促进均衡供应和价格稳定。编制发布重要商品和市场价格指数,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价格形成中心,打造市场价格话语权。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按照放开价格同步加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的要求,进一步创新价格监管工作,积极构建“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监管模式。加强举报数据分析,定期发布分析报告。完善执法手段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增强价格执法的有效性和威慑力,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深入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落实托底的民生价格政策体系。落实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过大影响。在价格改革中,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基本,促公平,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完善“12345、12358、行风热线、网上留言、省局转办信件”等投诉办理机制,提高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水平和效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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