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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5年查办渎职侵权案65件67人

商报讯 昨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田洪做客中山网和网友互动。田洪介绍,2011年至今,中山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5件67人,其中要案3件3人,大案42件44人,特大案件14件14人。查处的67人中,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18名,科员3名,事业编人员10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8名,其他人员24名(均为行贿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呈扩大化趋势、有窝案串案比例高、花样翻新等特点。

涉案领域扩大化,民生领域占87.7%

在跟网友互动的过程中,田洪介绍了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渎职侵权犯罪以往集中在国土、环保等热点部门,但近5年在土地规划、涉农惠民、司法、教育、财税、水利等行业和领域都有案件发生,犯罪领域呈扩大化趋势,且多数涉及民生领域。

据统计,查办的65件职务犯罪案中,有57件涉及在民生领域犯罪,占87.7%。

窝案串案占83.1%,现“塌方式”腐败

行政权力运行需经过呈批、审核、公示、执行等多个环节,随着职责分工和内部制约的细化,单一犯罪越来越难,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分工合作、共同腐败,共同犯罪现象明显。

从查办的65件案件来看,窝案串案有54件,占83.1%。办一案,带一串,挖一窝,呈现一定的群体效应,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

渎职侵权犯罪案均与贿赂犯罪交织

“从我市近5年的情况看,还未发现单纯的工作不认真导致的渎职侵权犯罪案。基本上都是贿赂与渎职犯罪交织。”田洪说,多以收受贿赂后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不予查处或提供保护伞等。如横栏镇征地拆迁系列案、大涌镇农业系统窝案等,均涉及滥用职权、受贿等多个罪名。

犯罪手段花样翻新,骗取冒领补贴款

田洪介绍,行为人在作案过程中,往往通过“期权”交易、融资干股、顾问服务、虚设皮包公司等形式,故意分割不法职务行为和获得非法利益之间的联系,有的还故意增加犯罪环节以逃避侦查。

例如:滥用行政审批权,帮助不符合申领条件者获得农业种粮专项补贴。港口镇农业办公室原主任吴某洪,伙同时任港口镇副镇长林某华,两次帮助不具备申请国家支农专项资金条件的水产养殖场经营者刘某申请“低产鱼塘整治经费”、“水产新品种引进和推广经费”共计25万元。

假借他人名义,虚报冒领补贴。大涌镇政府原党委委员黄某平伙同他人,虚设无实际经营的种植场,骗取国家支农补贴近190万元。

超越职权调整控规后上报审批。板芙镇规划建设办原主任许某,明知有19亩土地分割申请因不符合控规导致市规划局不批准分割,但其超越职权擅自同意土地分割规划意见,帮助办理土地分割手续,违规审批规划报建,并按小区用地要求重新调整控规并报上级审批,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造成1万多平方米违章建筑,从中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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