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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上心”,食安必“上火”

最近两天,山东一名顾客吃火锅时在火锅内捞出电池,电池煮了一小时未爆炸,未伤及食客。火锅内捞出电池事发后,店方写保证书承诺赔偿,但后来又转口否认电池出自火锅店内。店方前后说法矛盾,并且拒绝查看监控,引起顾客不满,已诉诸法律手段。(11月24日南方网)

对于此类事件的发生也是屡见不鲜,很多顾客都有过类似经历,当前以食品安全问题为代表的信任危机已经越来越深化。解决不好食品安全问题,损害的是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的是社会上的不信任,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将无疑不利。因此只有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才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发挥好人民的监督责任,食品安全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解决好食品安全,需要企业用“心”。食品安全关乎人的健康与生命,依法合规地进行生产经营,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底线。从原料采购时的品质控制,到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不允许有丝毫疏忽、懈怠与侥幸,因为稍有不慎,后果不可预测。食品行业事关群众的健康,经营者必须严守法律,恪守道德。检视历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不难发现,个别生产经营者之所以罔顾法律,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于其完全没有了敬畏之心:对生命的敬畏,对法律的敬畏,对道德的敬畏。

解决好食品安全,需要人民用“心”。公众发挥充分的监督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关注社会事务,必将增加违法违规行为的压力和成本。你的监督有利于他人,他人的监督亦可造福于你,最终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食品安全氛围,从总体上降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成本。

总而言之,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各方力量的齐头并进,相信随着企业责任意识的增强,人民监督意识的树立,食品安全问题也将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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