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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网时评:村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莆网时评:村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村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杨向星

莆网时评:村办企业是村民委员会(包括城市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村集体资产参与投资或创办的企业总称,是一个民间约定俗成用语。村办企业,是指所有者权益中含有村委会享有权益的企业,包括村委会独资创办企业及控股、参股企业。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国民经济的举世瞩目、前无古人的快速迅猛发展,村办企业的集体经济体量也是水涨船高,蔚为壮观,其中不乏出现令世界人民叹为观止、梦寐以求的成功案例,如华西村的华西集团公司。待全面觉悟,社会发展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在村办企业集体经济全面繁荣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具有普遍性的经营管理问题。

一、村办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民主管理方面:有的企业民主决策、监督、管理形同虚设,企业管理领导人员权力过大,难于约束,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自己说了算,甚至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损公肥私,侵占腐败,纵欲享乐,奢靡腐化,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2、领导能力方面:有的企业管理团队学习意识不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管理混乱,经营不善,导致企业濒临困境或破产倒闭;

3、股东监管方面:有的企业严重脱离村委会股东的有效监督管理,企业集体资产成为了监管盲区和飞地,导致企业为所欲为,乱象横生,危机四伏;

4、政府监管方面:有的监管部门受人治社会潜规则文化影响,碍于关系人情面子利益,当好好先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理直气壮地监督管理村办企业,导致不该发生的不幸事件发生;

5、制度设计方面:有的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有缺陷、不健全,监管部门及企业内部人员不敢管,难于管,无法管,导致无法可依,任免无据,监管失控;

6、外界干预方面: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村办企业经济事务,在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方面内外勾结,以权谋私,强买强占,侵占瓜分,严重损害村民合法利益;

7、党风党纪方面:有的村办企业领导人员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利益输送,行贿腐败,混入人大代表、政协代表队伍,头顶政治光环,经营关系网,长期脱离党纪监管范围,一手遮天,恣意妄为,边腐败边升官,成为一方霸主;

8、依法治企方面:有的企业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司法》、章程等规定,越殂代疱,代行村委会股东职权,导致在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方面失去制度牵制;有的村委会股东从来没有对企业的董事、监事进行职务考评、任免,直接由企业领导人说了算……

9、村民参与方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虽然规定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的监督,但受社会潜规则负面影响,村民不敢依法行使权利放手监督,也不敢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怕受到报复、折腾、伤害;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村民理财小组流于形式,走走过场,不敢不能大胆监督;

10、审计监督方面: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作为村办企业股东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村委会股东通过派出监事会或监事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事务,也有权对村办企业的账务进行检查,但结果往往受制于形势,有法难依,执行困难,蜻蜓点水,等等。

二、村办企业存在问题的主要对治思路和措施:

1、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规定,从严监督管理村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

得益于全面依法治党的春风,新的更为健全严厉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从严管党治党制度出台了,这将为村办企业的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保驾护航,也会极大维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度中,与村集体资产监管有关的条款有:第111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118条第5款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上述这些规定,为有效监管党员领导干部损害侵犯村集体资产提供有力的制度约束惩罚保障。

2、修补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为监管村办企业集体资产提供可操作性细化规定。

在潜规则顽固、泛滥的社会大背景下,没有从上到下的强有力制度设计、制订和推行,基层监管部门很难有效实施监督管理,只能顺水推舟,得过且过。为了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减少违纪犯错、违法犯罪事件发生,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必要制定可操作性的细化补充规定,以完善上游法律法规的粗线条、框架性制度安排限制。针对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办企业依法享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的特殊法律背景,补充细化监管制度的制定应该自觉遵循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和精神要求,尊重村委会的自治权、村办企业依法独立经营自主权,可以在漏洞监管的针对性、规范性、系统性、闭环性方面为村委会履行监督管理村办企业的股东职责方面提供制度操作指引,以实现重监管制度设计、轻日常事务干预的村企运作规范化、制度化目标。由于集体资产对外投资办企业,村委会就是村办企业的股东,村办企业依法拥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使用权。因此,制度可以按照监管主体进行分开设计,分别制定村委会履行股东职责监督管理及村办企业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两个相对独立的制度。

3、从实际情况出发,紧紧围绕关键环节和制度漏洞制定系统性、闭环性监督管理制度。

村办企业发生的经营管理问题,主要存在于民主监管、选人用人、考评任免、难于管不敢管等方面。因此,制度设计应该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制定可操作性的细化规定,在集体资产的人、事、物、效率四位一体上实现制度设计系统化,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委会履行股东职责的监管与考评任免、村委会对董事和监事职责的监管与考评任免、监事对董事履行职务及企业经营的监管并向村委会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村民理财小组对村务村财的监管并向村民会议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等部门对村委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履行股东职责情况)、村委会对村办企业民主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及与考评任免挂勾、纪检部门对村委会和村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管问责(包括民主监管情况)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实现闭环性,环环相扣,层层落实,形成完整的制度监管链条,突破村办企业监管难问题,也不干预村办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权。

另,现实中存在村集体资产以村民代表名义对外投资创办企业的情况,制度应该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以堵塞漏洞,防止逃避监管,节外生枝。针对村民民主监督被动弱化问题,不敢管,难为情,怕报复,怕折腾,制度可以设计直通车式的监管渠道,为村民的监管积极性、参与性提供无障碍、安全性、保密性、高效性的平台和管道。

4、列出权力职责、资产管理清单,制定考评惩罚措施,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村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的制定应该是可以操作性,是有很强的适用性,是有高效的结果性。因此,制度应该细化监管清单,并制定严格的考评惩罚措施,在关键环节做到零容忍。在村委会股东方面,应该列出股东职权和责任清单;在选人用人方面,应该列出董事、监事任职条件和要求;在董事、监事职责方面,应该列出董事、监事的职责范围和责任要求;在资产管理方面,应该列出哪些事项可以直接审批决定,哪些事项应该履行民主程序;在重大事项方面,应该列出重大事项清单,哪些是归属于村委会,哪些是村办企业的;在考评任免方面,应该列出考评事项及奖惩标准;在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方面,应该列出哪些事项必须经过民主程序,违反民主程序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在效率管理上,应该列出效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等。由于村办企业往往在民主决策、管理上容易出事,故,对民主的考评和监管应该做到零容忍,以保障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5、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制度设计可以引进第三方管理咨询评价,以促进村办企业建立健全管理。

由于中国是一个人情关系发达的社会,潜规则环境仍然根深蒂固,有些管理上的问题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就是很难在内部获得面对面沟通,很难被提交到台面上来,也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自觉反省修正解决。因此,制度可以设计定期委托独立第三方经营管理风险评估机构对村办企业的管理风险进行评估,早发现,早解决,把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把监管的阵地向前推进,免得小事变大事,好事变坏事,最终导致不应该发生的事件发生了。

(自然的人)

摘自:莆田论坛网《莆网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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