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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状告开发商获赔 要现金还是冲抵物管费?

“房产证没有及时办理、车位设计不达标、小区绿化不够……”成都龙泉驿区东山河畔小区的业主和开发商进行了一场“拉锯战”,最后,小区75户居民把开发商告上法庭,庭前调解获得了5000元赔偿。

按照“利益均沾”的原则,开发商对其他200多户没有加入“原告队伍”的业主同样赔偿5000元,不过,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这些钱只能用于冲抵物管费或者在两年半的时间内付清。由于不能拿到现金,小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口水仗”。

状告开发商 75户居民获得赔偿

今年10月,东山河畔小区最终还是有75户居民站了出来,将小区的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最终通过法院调解,他们获得了5000元的赔偿。昨日,在小区公告栏上,一份《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至今还贴在上面。

从上面可以看到,原告以房产证没有及时办理,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大幅减少停车位个数和规划位置为由,请求赔偿违约金6840元以及就车位不达标的问题赔偿15000元。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谅解,开发商同意在2015年11月10日前支付原告逾期办证违约金、停车位减少损失5000元以及律师费1000元。

开发商随后表示,为保证公平对待小区业主,赔偿标准对未起诉业主同样适用,只是少了1000元的诉讼费。不过,和参与诉讼的人员不同,这些费用不能变现,只能冲抵物管费,或者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分期付款”。

在一份房地产公司的公告上也写着,“当前经济萧条,我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向每户业主均以现金形式进行赔付。”

业主愤愤不平 凭啥不能拿到现金

“打官司拿到了现金,不打官司就不能拿到现金?”一位小区业主要求,开发商应该一碗水端平。住在小区的业主穆先生表示,当初他们相信开发商能够把小区改造好,没有参与起诉,“这下可好,支持的人反而拿不到现金。”他呼吁应该“一视同仁”。

业主周先生,当时没有诉讼就是想从长远利益出发,让开发商把环境改造好。“小区的小广场就是我们争取到的。”他表示,小区环境一直不是很好,很多公共设施没有完善,他们一直都在谈判。“一部分人就跳出来把开发商告了。”他推测,这些人是想尽快拿到钱,然后把房子卖了。“现在小区已经分化成了三种人,一种是要钱不要环境;一种是要环境的;一种是不介入,让你们去闹。”周先生说。小区业主代表甚至发布声明指责,“一部分业主站在桥上看流水,坐在树下等花开,望着天上掉馅饼,打自己的小算盘。”记者从小区了解到,已经开始有部分居民在协议上签字。

开发商表示 资金周转问题无法全部赔付

在采访过程中,小区物管负责人张女士道出了原委,小区之前的物管公司已经走了,现在的物管公司是开发商自己投钱经营的,9月才接手。今年10月,小区业主因为地下停车场未满足达标规范、少了77个等问题将开发商成都华龙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

10月4号即将开庭,开发商在10月3号这天和上诉的75户居民达成了谅解。“当时同意给每户赔偿5000元。”张女士说,如果真的判下来,不一定能赔偿到这么多钱。“对于其他没有告的业主,我们也一视同仁。”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其他的200多户居民,开发商以抵物管费的方式来进行赔偿,或者“分期付款”,在两年半的时间内付完现金。

张女士说,之所以不能全部赔偿现金,主要还是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这些都是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据成都华龙房地产公司相关人士介绍,最初一拨业主起诉,一部分退居二线观望,达成谅解后,他们也一直在整改小区物管。她表示,小区问题很多,公司接手时,物管费都差了10万左右,在赔偿过程中,自己还自掏腰包。如果实在不行,就只有走法律程序。

成都商报记者 宦小淮 摄影 鲍泰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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