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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比选公告

成都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现对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次比选将本着“公开、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诚邀具备资质并具有相关经验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司拟申请发行人民币5亿元公司债券,期限5年。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成立的具有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并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最新《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综合评定级别在B级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比选申请人服务内容

担当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职责和义务如下:

1、负责公司债券的承销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事项、债券发行、债券上市推荐和发行后续服务;发行公司债券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2、组建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专业项目团队,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发行工作。

3、协助配合项目前期资产审计、项目建议书设计、与证监会、交易所事前事后沟通等事宜。

4、代理或协助公司债券持有人依法进行债券交易。

5、债券存续期间提供全部跟踪服务。

四、比选文件领取

请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于2016年1月7日17:00前,每日0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9楼会议室领取比选文件。

五、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2、比选申请函、承诺书、比选报价书。

3、近3年(2013年以来)从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5、从事本项目业务的主要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

6、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015年证监会评级证书、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WIND数据查询界面截屏结果)承销业绩证明文件。

8、内控及质量情况。

9、其他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料。

10、比选文件的份数。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文件密封于2016年1月14日14:00当面送达,逾期递交恕不受理。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9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日报》和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dccic.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557207/85551177转827 联系人:苏女士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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