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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平时不欠薪 才有年末不讨薪

13日,来自四川的农民工李家富讨要工资时死去。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官方微博昨晚发布消息称,“1月13日,李某富与妻子等人到灞桥区洪庆街办东侯村工地,向老板吕某讨要工程款,双方商谈未果。21时许,吕某欲驾车回家时,李某富上前抓住车门把手,吕某强行开车将李某富拖挂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3时,犯罪嫌疑人吕某因涉嫌致人死亡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事情还有待于相关部门的调查,但可以确定的是,这起悲剧,与讨薪有关。

每到春节临近,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就铺天盖地,满眼是各地在为农民工讨薪殚精竭虑。据报道,2013年,全国农民工就已经达到2.69亿人。截至2015年底,农民工工会会员数量已超过1.2亿人,这部分还可以“有困难,找工会”,但反过来说,遇到困难没有工会可找的农民工也同样不是个小数目。

一般意义上,欠薪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协商、找相关部门、找法院,甚至包括策划上演“讨薪秀”,理论上总有合理解决的机制和化解矛盾的出口。农民工只是因为“弱势群体”的标签而获得了格外的关注,每到年末,从国家到地方各个层面都在出台专门政策,大家都在帮农民工讨薪。

值得一提的是,继人社部去年底曝光了十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之后,这两天又曝光了十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并且再次强调各地要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在春节前力保农民工足额领到工资”。所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恶意欠薪罪,这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后的一个新罪名。想当年,舆论有多么期待欠薪入罪,希望以重刑向黑心老板亮剑,可事实上,农民工欠薪至今依然困扰着社会。

当然,严厉惩治肯定是有效果的,曝光是有威慑力的,但也是有限度的。毕竟,我们知道,欠薪不可能完全杜绝,这不是我们不想,而是基于现实——农民工欠薪已经是多年的顽疾,成因很复杂,比如,有些欠薪,连老板也是受害者,辛苦一年,也是颗粒无收。但是,恶意欠薪必须杜绝,欠薪演化成刑事案件更是罪不容赦的。或者说,遇到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罪”就应该及时站出来为农民工撑腰。

每次曝光讨薪,相关法律法规总被提及,各种欠薪都有一套较为合理的应对方案,可为什么还有农民工欠薪的层出不穷?原因恐怕在于,以建筑业、制造业以及低端服务业等为主的吸纳农民工大户,往往在用工中并不是一板一眼地遵循法律,而相关部门又不能及时排除隐患,于是,年末免不了要来一次大爆发。

纵观恶意欠薪,有多少“黑心老板”,就有多少凄惨故事。要让用工单位不偏离法律轨道,就只能依赖于相关部门365天里的不懈怠、不放松,而不是年末突击发力。只有平时不欠薪,才有年末不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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