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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 咸阳城区仍然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 吕聪 实习生 刘青波)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1月28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为防治大气污染,继2015年春节我市颁布城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之后,2016年春节,“严招”继续施行。从除夕到正月十五,城区范围内一律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凡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严惩、不留情面。

记者得知,春节期间,除主城区以外,某区域一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区域也要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秦、渭、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化体育功能区管委会是春节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辖区街办、社区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宣传动员。

春节时,环保部门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或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提升监管强度及频次,并落实24小时政务值班和动态监管制度。安监、公安、综合执法、工商、住建、供销等也将分别组织执法人员上路巡查,凡发现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将立即惩处。

市治污降霾办呼吁市民发扬主人翁的态度,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不要在城区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应厉行节俭,不放“开门炮”、“喜庆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同时希望过年期间走亲访友的群众尽量少开车、不开车,采用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为治污降霾做出贡献。

在此鼓励广大市民支持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积极举报投诉身边违规行为。举报热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3210796,市公安局110,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2319,市环境保护局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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