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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13类人员将在“殡改”中少花钱获奖励

为促进殡葬改革事业科学发展,在倡导移风易俗里提高集中治丧管理和服务水平,近日,黄平县出台一系列集中治丧惠民政策,使13类人员在殡葬中享受到更人性化的照顾。

《优惠政策》规定:具有黄平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二级以上残疾人、百岁老人、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孤儿、五保供养对象、计划生育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没有工作的下岗职工、驻县域部队现役军人、在县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死亡前在黄平县城居住满1年以上的外来从业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

免费项目项目包括:遗体接运、灵堂租用、遗体清洗消毒、化妆整容、穿着等;奖励对象及项目为:自愿选择到殡仪馆治丧的,在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的基础上,一次性奖励1500元;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市民(含农业人口)死亡后,自愿选择到殡仪馆治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在规定区域的以外死亡的人员,自愿选择到殡仪馆治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自愿选择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的,在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的基础上,一次性奖励2000元。

黄平县从2016年起,财政经费把集中治丧惠民政策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每年以20%的增长,为实施惠民政策创造条件。同时把集中治丧惠民政策所需经费划入县民政局专户,殡仪馆每季度根据实际发生额与县民政局进行结算。(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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