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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成立】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简称亚太经社会,英文为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ESCAP)前身为“亚洲和远东经济委员会”,于1947年在上海成立,1949年迁址泰国曼谷。1974年该组织改称现名,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5个区域经济委员会之一。

【组织机构】

ESCAP现有62个成员。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级会议,每年定期举行。部长级会议机制下设八个专门委员会:宏观经济政策、扶贫和包容性发展委员会,贸易与投资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信息和通信技术委员会,减少灾害风险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统计委员会。各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评审各自领域出现的最新趋势、推动地区交流与合作,并监督有关合作的执行情况。ESCAP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最高官员是执行秘书(联合国副秘书长级),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现任执秘阿赫塔尔女士(Shamshad AKhtar),巴基斯坦人,2014年2月上任,任期5年。

ESCAP有三个次区域办事处,东亚和东北亚、北亚和中亚以及南亚和西南亚,分别设在韩国仁川、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和印度新德里。东亚和东北亚次区域办事处辖区包括中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蒙古,该办事处于2010年5月17日正式运行,并于2010年11月在韩国仁川召开了首次政府间磋商会议。ESCAP还有两类附属及相关机关。第一类为附属区域机构,共有五个,在组织上同ESCAP保持一定联系,每年向其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包括亚太统计研究所(SIAP),亚太技术转让中心(APCTT),亚太复种作物扶贫开发中心(CAPSA),亚太农业工程和机械中心(APCAEM),亚太信息通信发展培训中心(APCICT)。第二类为已独立的相关区域组织,但仍在业务上同ESCAP保持联系,如湄公河委员会、台风委员会和热带旋风小组等。此外,ESCAP还曾参与一些组织的筹建,如亚洲开发银行、亚洲清算联盟、亚洲再保险公司、天然橡胶生产者协会和亚太电信联盟等。

【中国参与情况】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ESCAP活动,与其保持良好关系。1973年以来,中国派团参加了ESCAP历届部长级会议。1978年7月,中国向ESCAP派出常驻代表,1981年在中国驻泰国使馆设立常驻ESCAP代表处。1992年4月,ESCAP第48届年会在北京举行。1994年,中国举办ESCAP亚太区域空间应用与发展部长级会议。2004年4月,ESCAP第60届年会在上海举行。ESCAP历任执秘多次访华。

2015年5月28日至29日,钱洪山部长助理率团赴泰国曼谷出席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第71届年会,在一般性辩论上发言并会见亚太经社会执行秘书阿赫塔尔。年会通过了我国提出的“加强亚太区域内和跨区域互联互通”决议,要求秘书处积极参与成员国实施“一带一路”等倡议的合作并提供实际支持,鼓励成员国根据国情和需要实施务实举措,促进区域内和跨区域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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