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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健全军人荣誉法规体系

逐步健全军人荣誉法规体系

图为李光聚代表。

□ 文/图 本报记者 陈丽平

军人荣誉感是提升官兵士气、激发战斗精神的关键因素,是激励军人牺牲奉献的重要支持。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受各种因素影响,军事职业吸引力走低,军人荣誉感弱化,职业价值认同感缺失的现象越发严重,构建完善军人荣誉法治体系、增强军人荣誉感,已成为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军区原政委李光聚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军人使命与社会地位不适应

强军先强兵,强兵先强心。

“荣誉感历来是激发军人责任感使命感和振奋军心士气的重要途径,古今中外任何一支军队概莫能外。”李光聚代表说,随着“强国梦”“强军梦”的稳步推进,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逐步实施,加快构建完善军人荣誉法规体系,增强军人荣誉感,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李光聚代表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军人荣誉感淡化弱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三个不相适应上”:

一是军人的使命任务与社会地位不相适应。军队是国家安全与稳定的基石,军人在任何时期都是需要社会尊崇的职业。事实证明,军人的使命感、责任感来源于荣誉感、自豪感。但从目前来看,“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当兵冷”“征兵难”“士官冷”,一线部队官兵“找对象难”“成家难”问题仍存在。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是将部队真正“能打仗、打胜仗”骨干人才保留下来的必要条件,需要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二是军人的牺牲奉献与应得尊重不相适应。军人作为特殊的职业群体,为国家的和平安定、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奉献,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同。当今世界主要军事强国都很尊重军人的牺牲奉献,除了增加军人的薪金、安置好退役军人,还十分珍视军人的职业荣誉,对军人在战争中的付出给予高度肯定,凸显军人崇高地位。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是军人的荣誉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军人荣誉提升落伍于国家安全需要。

国防教育不到位制度不规范

李光聚代表认为,造成当前军人荣誉感缺失、军事职业吸引力降低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国防教育不到位。当前,全民国防教育责任压得不实、目标任务不实,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创新,导致部分民众国防意识淡化;

——制度不够规范。世界上不少国家出台了涉及军人地位、权益、待遇、荣誉的专门法律,如美国的军人权益法、韩国的军队人事法、俄罗斯的军人地位法等。我国涉及军人荣誉的现行法规制度也不少,但都零星散落在国防法、兵役法、现役军官法、军人保险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纪律条令等法规之中,内容不集中、责任不明确、要求不系统;

——政策刚性不足。有的内容表述模糊,刚性要求不够,导致操作起来弹性较大。比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担任师、团级领导职务的转业干部一般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一般应”就给安置过程中留下了较大的空间。目前实际情况是,正团职干部转业到地方至少要降低一到两职安排,而且岗位边缘化,有60%的安排非领导职务或事业单位,这在很大程度上损伤了军人职业的荣誉感;

——执行力不高。当前,国家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队子女入学规定》《退伍军人优抚政策》《伤残军人优抚条例》等,各地根据实际也相应制定了一些优抚优待措施,但执行起来折扣太多,加上缺乏检查监督机构,一些政策根本得不到落实。

制定军人待遇法军人荣誉法

“随着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出台,应加快构建完善军人荣誉法规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军人的荣誉感。”李光聚代表建议完善国防教育法,规范地方各级国防教育机构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职责,对各行各业国防教育的内容、形式、次数等作出硬性规定。

李光聚代表建议研究出台军人荣誉法,从立法层面确立军人荣誉的崇高性神圣性,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军人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规范军人各种仪式礼仪、规格和程序,对军人晋职、立功受奖、转业、喜报送达和烈士祭奠、光荣军(烈)属挂匾等仪式进行统一,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军人荣誉制度。

“还要修改公务员法。”李光聚代表说,在公务员法中,进一步补充明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官,是国家公务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服现役期间,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管理,退出现役后,纳入国家公务员队伍依法管理。进一步制定现役军官与地方公务员相衔接的有效办法,将军官转业安置修改为转岗安置,在工作岗位安排上要优于同职级公务员,以提高社会对军人牺牲奉献价值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李光聚代表还建议制定军人待遇法。国家和军队立法机构应当把分散在国防法、兵役法和各类条例规章中的涉军优抚优待的法规整合起来,从国家层面搞好顶层设计,研究出台军人待遇法,对军人在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作出统一明确规范,制定更为具体、便于操作的条款,对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关注的问题,出台硬性法规,全面提高社会待遇,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风尚。

“要进一步加强法规执行的监督管理,设立军地检查监督机构,加大执行问责和监督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法规落地扎实、发挥效用。”李光聚代表最后强调。

本报北京3月1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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