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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疫苗案”涉案疫苗品种 幸好烟台没有

最近,假疫苗流向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省份的消息喧嚣尘上,今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晨再次发布公告:3月20日,经对警方提供的查封疫苗品种清单进行核实,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

山东公布“疫苗案”涉案疫苗品种  幸好烟台没有

据了解,这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分别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汉逊酵母)、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水痘减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2种免疫球蛋白分别为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1种治疗性生物制品,为细菌溶解物

据悉,山东已经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经营疫苗案件。

    成立了由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组成案件处置工作小组,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加强协调联动,以最大的决心、最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处置工作。

    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部门协作联动,逐条梳理案件线索,对所有案件线索,全力追查、一追到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立即组织疫苗经营、使用单位对所有库存疫苗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来源不明疫苗,立即封存,对不按要求办理的,一律严肃处理。

    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

同时,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迅速行动起来,迅速制定检查方案开展疫苗购进销售渠道专项检查。经多方调查,非法销售疫苗未流入我市。

经检查,全市目前只有一家药品批发企业具有疫苗经营资质,疫苗购进销售渠道合法、冷链储存运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加大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推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接下来,全市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工作部署,统筹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稽查执法手段,全面检查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帐、货是否相符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疫苗储存运输温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申,未取得疫苗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疫苗。对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一起严肃依法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保障药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来源:综合大众网、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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