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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超“出轨门”案获赔10万,会让躲在马甲下的营销号们颤栗吗?

邓超“出轨门”案获赔10万,会让躲在马甲下的营销号们颤栗吗?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邓超“出轨门”一案耗时九个月终得裁决,于30日上午9时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也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审审判结果:“认定@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赔礼道歉;@圈内老鬼 、@娱乐圈揭秘 、@圈贰爷分别给付邓超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宣判后,邓超一方表示不上诉。

娱乐圈的明星,一直以来都是一些营销号“重点关注”的对象。营销号们随便“造个大谣”,就能获得极大的关注,哪怕知道造谣违法,一些人也乐此不疲,游走在违法的边缘上。

遭遇名誉侵权的行为,明星们所采取的应对之策不尽相同,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

1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发个通告,并表示“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以此震慑造谣者,比如杨幂。

针对网上流传的“疑似女星杨幂出入整形机构”报道,杨幂工作室曾在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否认杨幂出入整形机构,并称如还有人混淆视听攻击杨幂,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直面反抗

直接和造谣者对骂、甚至开战,比如黄圣依。

黄圣依的宣传人员因不满某自媒体营销号屡次报道有关黄圣依的负面新闻,约见该网媒的丁姓负责人到咖啡厅见面,有备而去,事前己预约其他传媒记者到场拍摄。宣传人员当众指摘及列举对方经常报道黄圣依的负面新闻,对方却大放厥词,洋洋得意地大谈制造假新闻获利,令宣传人员按捺不住,当众将果汁泼向对方,令其全身尽湿,非常狼狈,彼此发生争执,最后对方悻悻然离去。其后黄圣依方面发声明强调“不是只为自己艺人,而是为众多艺人集体讨回公道”,并称“接下来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艺人的正当权益,还不少艺人的清白”。

3不予理会

不管造谣者怎么说,我就是不理你,事件本身,最终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逐渐冷却。那些永远都没有下文了的传闻实在是太多了,这应该是明星们最常用的方式吧!

4依法维权

现如今,更多的明星遭遇权利侵害的事情时,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让信仰法律成为一种下意识的举动。比如奶茶妹妹章泽天造谣案的被告发微博求饶更是将营销号与公众人物之间的冲突炒到了最热点。

曾自称炒作奶茶妹妹恋情等新闻的华汉被章泽天告上了法院。华汉在微博发表“致章泽天女士的致歉声明”,再次进入舆论焦点,引发关注。随后,华汉再就奶茶妹妹上诉事件发文,称自己做过的策划案例与章泽天只是读音雷同,“望不要对号入座”。

邓超的维权之路走的并没有那么顺畅,在诉讼程序送达过程中,“圈内老鬼”博主夏学敏电话已暂停服务,法院向其户籍地邮寄送达被退回;“娱乐圈揭秘”博主雷善慧,经电话确认收到法院诉讼材料,但明确表示将不会到庭应诉;“圈贰爷”博主郑永煌首次接听电话时,一开始承认是本人,后改口称是郑永煌朋友,表示将转告郑永煌本人,此后该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向其户籍地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也被退回。

较真大半年,虽然胜诉了,但获得的赔偿并不多,总共才10万元。邓超这么长的时间跨度和这么少的赔偿,似乎是“得不偿失”的。

然而,那些所谓的营销号和大V们就很有动力制造类似的事件,也会自发推动一些事情来增加影响力,为未来的业务抬高报价。这就很容易出现谣言,而谣言所引发的社会反应往往是巨大的。从公共管理的角度上看,公关公司、营销号和大V为了追求个人利益,常常让整个社会付出高昂的成本。

所以,在邓超事件“榜样”的影响下,躲在马甲之下的营销号们多少会收敛一些吧!

邓超“出轨门”案获赔10万,会让躲在马甲下的营销号们颤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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