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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随手拍帮打听:廉租住房咋补贴?

内容廉租住房补贴
许可条件具有忻府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低于15594元,家庭财产折价总额低于购买城区同期同等面积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款7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者无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资料(一)《廉租住房配租配售保障申请表》。包括: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属低收入家庭,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出具收入报告);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优抚对象证明材料;(二)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三)特殊困难以及急需救助情况证明材料:属有老人、重残人员、患重病人员等情况的,需提供县(市、区)及以上相关部门或者医院出具的证明;属居住危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为c、d级危房的鉴定报告;(四)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五)各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保障中心受理并进行产权核查→ 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公安等八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人口、残疾情况进行审核→ 民政部门综合汇总各部门意见,提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意见→ 社区居委会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公告栏对核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街道办事处(乡、镇)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采取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公告栏对核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保障中心邀请监察、检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人代表和媒体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廉租住房配租配售保障条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对象予以登记,录入保障对象数据库,书面通知申请人,登记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签约、领证→领取补贴
办理部门忻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法律效力《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45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忻州城区2013年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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