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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检察院再次荣获郴州市青少年维权岗

近日,在共青团郴州市委、郴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4家单位共同开展的2015年度郴州市“青少年维权岗”及“郴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创建活动中,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荣获2015年度郴州市“青少年维权岗” 称号,这是该院公诉科继2013年后再次获得该荣誉,该院公诉科副科长颜湘梅被评为2015年度“郴州市优秀青年卫士”。

2015年,嘉禾县检察院公诉科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挽救失足青少年为工作基点,突出教育、感化、挽救的教育精神,共办理了未成年犯罪案件11件25人。其中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3件4人,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嘉禾检察院再次荣获郴州市青少年维权岗 2015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我院公诉科副科长颜湘梅(左一)参加禁毒案件公开庭审

该院公诉科立足案件积极推动学校帮扶教育。在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收集、分析未成年人生理、心里、家庭、学校等因素,注重对事实、证据的全面审查,为一时失足的青少年争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作为“郴州市优秀青年卫士”获得者,颜湘梅同志自2012年参加工作一直在该院公诉科工作,三年来共办理公诉案件105件130人,无一起错漏案件,实现了“法律、政策、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把对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感化工作纳入办案的全过程,是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一贯原则。

嘉禾检察院再次荣获郴州市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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