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员工手中期权这张牌,到底怎么用?

文/ 冀芳芳 律师

员工手中期权这张牌,到底怎么用?

关键词

股权激励 股票期权 员工离职 行权规则

2012年8月,员工王山山从公司离职,回家后发现,尚有期权未行使,便琢磨如何跟公司讨要,手中有资料如下: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18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六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80万股公司股票。此次授予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股票期权总数为180万份,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与其拟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中包括:

(姓名)徐总;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80万份;

(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44.44%;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7%。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总承诺:

为使公司获得更好地发展,其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取得的公司股票或实现的收益,不少于51%的部分将用于公司的奖励计划,奖励对象为: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中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但未列入该激励计划的(1)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技术人员,(2)在此期间新进公司任职并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以及(3)得到职务晋升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公司奖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徐总与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确定。


2. 公司期权授予凭证

主要记载内容如下:

根据管理规定,在肯定您已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基础上,为了激励您做出更大成绩,特授予您1000股期权(以2007年12月31日股本为基数),行权相关规则按公司已公告的办法执行,特立此据。

上述凭证的落款处,分别有王山山和徐总的签名字样,并加盖公司的印章。

3. 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暨股本变动公告》两份

显示徐总已行权2次,公告内容如下:

为使公司获得更好地发展,徐总获授的股票期权或实现的收益,不少于51%的部分将用于公司的奖励计划。公司奖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徐总与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确定。

现在,咱们就一起来帮王山山分析分析,他手中股票期权这张牌,到底该怎么用,方能一击而中。

First Step:找准目标—股票期权找谁要?

王山山脱口而出:当然是找公司要!

律师:No,No,No,不妥!

且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你手中股票期权系来自于徐总,徐总的股票期权才是公司所授予,所以,你王山山所获股票期权之内容,应当来源于徐总自公司所获股票期权于行权后取得的部分公司股票或实现的收益。

而且,你与徐总同时签署了公司期权授予凭证,已达成合意,类合同之法律特征。

根据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暨股本变动公告》,徐总已两次行权,所以,应当向徐总,而非公司讨要。

Second Step:选对路径—劳动仲裁,还是法院诉讼?

律师:前已说明,应当向徐总,而非公司要期权,自然不涉及劳动争议,应当是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Third Step:明确要求—股票,还是股票收益?

律师:期权授予凭证说是“行权相关规则按公司已公告的办法执行”;董事会发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暨股本变动公告》又说“徐总获授的股票期权或实现的收益,不少于51%的部分将用于公司的奖励计划。公司奖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徐总与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确定”。

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到底是给员工股票期权,还是实现的收益?员工以往是如何行权的?

王山山:之前在职期间行权的时候,给的是股票收益。

律师:那就应该还要股票收益,行权规则约定不明,可按照惯例执行。

Forth Step:做好防守—员工离职还能否获得期权?

王山山:我离职后,曾向公司要求行权,公司不同意,说是未兑现部分的离职后即作废,怎么办?

律师:这个问题,北京法院和上海法院有不同做法。

北京法院认为:除非有证据显示在获授期权之前或获授期权之同时,双方当事人或公司已对相应期权所应接受之限制或负担作出明确约定,否则不得通过嗣后施加限制或负担的方式,变相削弱员工已经实际获授的期权,如若不然即构成显著的违约情形。

上海法院认为:股票期权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一般应以获得期权时员工仍在职为前提;对于不在职的员工仍能获得期权的情况,应当作出特别约定。

还好,你的案件是在北京起诉,如你能确定公司授予期权时或之前没有限制规定,则能胜。

--------

改编自:《王延山与徐明波合同纠纷》[(2015)海民(商)初字第05127号],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股泉周刊》,一个集懂行和轻松于一身的商业法律媒体,讲析激烈的股权纠纷,有料、有趣、有水准。微信号:股泉周刊。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