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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案如何制作谈话笔录?

纪委办案如何制作谈话笔录?

纪委办案制作谈话笔录是固定证据的重要形式。谈话笔录作为证据之一,在认定案件事实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和掌握制作谈话笔录的方法,是纪委办案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

(一)制作谈话笔录的技巧

制作谈话笔录方法并不复杂,但结果却很重要,因此不能出现疏漏或闪失。制作谈话笔录应掌握以下几个方面:

1、做好充分准备。首先,要熟悉情况。通过认真阅读案件材料,了解案件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动机、手段、后果、性质等情况;对案件材料中的一些难记的人名、地名、物品名称、专业术语、生僻字词等摘录下来,供记录时参考,避免出现差错和影响记录速度。其次,通过多种途径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思想品质、心理状况、文化素质、社会经历、家庭关系、身体情况、个性特点等,便于在记录中把握,使笔录能够真实地记载谈话对象的陈述。第三,在全面研究案件材料和谈话对象情况的基础上,参与拟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的目的和要求,谈话的重点、步骤和方法,以便在记录时心中有数。

2、与谈话人紧密配合。记录人要与谈话人配合默契,事先要清楚谈话人的意图、步骤、方法和策略。对谈话对象的记录要围绕谈话人的提问和思路展开,不能漫无边际,抓不住主题。谈话人的提问,要记准记全。但对谈话人做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或运用谋略的表述,就不一定在笔录中反映出来。

3、记录要抓住重点。在不违背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意愿的前提下,把与案件无关的话略去,将与案件有关的话尽量详尽地记录下来。记录的重点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

(1)记全违纪的事实和情节。违纪的事实和情节可概括为五大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果),也有人概括成七大要素(何人、何事、何时、何地、何方、何因、何果)。违纪的事实和情节是谈话的重要内容,制作笔录时,要作为重点表达清楚,并要记清细节。比如调查“接受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礼金”案件,送钱人是谁,送钱时有没有同行的人,钱交给了谁,是否收下,钱是怎样包装的,有多少钱,面额多大,钱是如何交接的。交钱时当事人说了些什么,收钱后作为什么用途,都要记录下来。

(2)记全违纪构成的要件。违纪构成要件,决定着对案件的定性处理。违纪必须具备违纪主体、违纪客体、违纪主观方面、违纪客观方面这四个要件。在记录时,涉及到这些违纪的构成要件,要重点记录下来。谈话对象说不清楚或没有说到,要注意追问。同时,要了解不同的案件在违纪构成要件上的区别,比如受贿错误,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失职错误,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便准确记录。

(3)记全重要的问题线索。在谈话中,谈话对象可能提供一些重要的问题线索,要作为重点内容,如实地记录下来。这些线索可作为以后调查取证的方向,在办案中往往起到重要的作用。

4、记录要繁略得当。在谈话中运用政策和使用证据时,谈话人往往说话较多,谈话对象的答话较少,如果此时记录人员把谈话人的话记了一大段,而谈话对象的回答只是简单的是或不是,就极易给人造成指证的印象。为避免出现类此的问题,通常应该把谈话人的提问尽量记得简要,谈话对象的回答要记得详细具体。

5、记录要迅速、准确。在预先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力争在记录时不打草稿,不列提纲,一次完成。有较快的记录速度才能保证记录的完整性,才能提高工作效率。记录要准确,应尽量保持谈话的原貌,不能凭自己的印象或猜测记录谈话内容。谈话对象表达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重复发问。如果谈话对象陈述的条理清楚,就按原话记录,力争记全。如果谈话对象语无伦次,表述杂乱无章,或者拐弯抹角,出尔反尔,就先冷静地听一会儿,了解其发言的中心意思,在保持原意的前提下,归纳整理,抓住关键内容记录下来。

6、认真审查定稿。谈话结束后,记录人要全面审查谈话笔录,并主动将笔录交给谈话人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有无不符合事实的地方。(2)有无自相矛盾的地方。(3)有无未问到的地方。(4)有无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地方。如果存在这些问题,要及时补问补记。此外,对错别字、语句不通、词不达意的地方要纠正,但不能任意添加内容或更改笔录原意。

(二)制作谈话笔录需注意的问题

制作谈话笔录的总的要求是客观全面、突出重点。为达到总的要求,在具体制作谈话笔录时,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记录时要反映原貌,体现原意。谈话人的提问和谈话对象的回答,都要不失原意地记录清楚。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纪的重要情节,要记准、记细,力求按原话记载。必要时,对谈话对象的语气、声调、动作表情等也可在笔录中如实反映出来。

2、记录中要体现不搞骗证、诱证、指证的要求。骗证、诱证和指证不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容易造成谈话对象的虚假交代,违背调查取证的初衷。

3、记录要前后一致,不自相矛盾。整篇笔录要有逻辑性,避免出现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的现象。如果是谈话对象的陈述自相矛盾,要及时指出并予以调整。

4、记录要全面反映情况。不仅要记录对谈话对象的不利陈述,还要记录对谈话对象的有利陈述和辩解。在制作笔录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无论是有错陈述还是无错陈述或者错轻的陈述,都要在笔录中反映出来。不能仅从主观想象出发,带着框框去记录。实事求是的记录,有利于调查人员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出正确的结论。

【作者简介】

斯淮,原名张士怀,原籍安徽凤台,曾从军、驻守南沙,转业后长期担任海南省纪委干部,退休后仍致力于知识传播与经验分享。他人生经历丰富,热忱而又冷静,在此为读者奉上原创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故事、党纪政纪案件审查对象权利保护问答、时评、散文诗词及往事记忆,期待成为您的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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