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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一商户因擅自设置拱门搞促销被罚款500元

齐鲁网威海6月27日讯(记者 于建美 通讯员 王世兵)6月27日,山东省乳山市兴乳路一商户因擅自设置充气拱门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依法予以罚款500元。

2016年6月26日,执法人员巡查至兴乳路路段时发现该商户正在利用充气拱门开展促销活动,店外人行道上摆满了促销商品。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商户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清理摆在店外的商品。随后,执法人员经核查发现该商户设置的拱门并未事先审批,属于违规利用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51条第(九)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向该商户下达了限期清理通知,责令其在当日内将拱门拆除。但该商户接到通知后并未拆除拱门,次日仍然设置了充气拱门。执法人员依法对违规拱门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的基础上,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相关商家,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须事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免费审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准予设置。不能因嫌麻烦或其他原因擅自设置,否则将会受到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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