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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201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审批、实施等相关事宜。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一、投资概述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委托人")于 2015年6月15日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受托人")签订了资金信托合同,以人民币 20000万元参与"云南信托-源盛恒瑞7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二、信托资金收回情况

2016年6月21日,南京钛白收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信托-源盛恒瑞7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150,068,929.79元。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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