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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检察官为迷途未成年照亮人生正途路

“谢谢检察官,给我们的孩子一次重新开始新生活的机会!”。近日,碧江区检察院对涉案的三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三名未成年人的家长泪流满面来到检察院对承办检察官表示衷心地感谢。

碧江区检察官为迷途未成年照亮人生正途路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6年6月26日凌晨2时许,吴某甲、吴某乙、吴某丙因一时糊涂,将何某某停放在铜仁市碧江区的一辆黑色二轮助力车盗走,经鉴定被盗助力车价值人民币2236元。我院未检科检察官在提审三名未成年人时,发现三人均系在校学生,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案发后被盗二轮助力车已被追回且发还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

为改造和挽救这三名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我院未检科检察官通过走访三名未成年人的学校了解到这三名学生的平时表现良好,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联系三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其父母因平时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孩子的管教,三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在本地均有工作和固定住所,具备良好的管教条件,综合考虑以上全部因素后,承办检察官最终对三名未成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并不意味着未检工作的结束,为加强帮教效果,未检科的检察官会对三名未成年人的学习情况和日常生活进行跟踪考察,并定期地通过电话联络谈心了解其思想状态、学习生活,鼓励和帮助三名未成年人努力学习,改过自新,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经实地走访了解,三名未成年现阶段的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待生活也更加地积极乐观。

碧江区院未检科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始终,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充分体现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当宽则宽,注重感化,加强保护,为涉案未成年照亮人生正途路。

编辑:林鑫

审核: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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