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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多年却找不到档案 社保缴费有缺额如何是好

市民张女士今年51岁,再过几年,她就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规定,只要社保累计交满15年,就可以领退休金,可张女士前阵子到社保中心一查,却发现自己少了几年的社保记录。

张女士告诉记者,问题就出在90年代,她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工作的那几年。张女士说,1989年,她到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工作,一开始是临时工,1991年转正,1996年年底辞职,张女士认为,自己在河海大学工作了五年多,不过,目前只查到1994年和1995年的社保缴费记录。“至少少了3年10个月,因为1993年以前的事业单位是不需要交社保的,他给我交了1994年1995年,1996年下半年,从河海大学辞职出来的。如果我找到档案,到社保中心去备个案,然后退休就有保障了。”

张女士说,她进行过了解,1993年我国建立社保制度,1994年10月建立社保个人账户,在此之前为视同缴费年限,只要还能找回当时的档案,那么,这个阶段的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找回来了。因此,张女士找到了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试图找回当时的工作档案,却没有找到,张女士认为,学校将她的档案给弄丢了。“后来我就去找了河海大学的综合档案馆,找到了当时我作为临时工的发放工资单,但是转正以后的工资单又没有了,从1990年以后开始,就找不到我的工资记录。很奇怪,说要么可能是借用,能去哪里借用呢?他们弄丢的,叫我自己找,有没有这个道理?”

为了证明自己曾在学校工作过,张女士随后拿出了一张河海大学的工作证,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手册,上面记录着学校两次缴纳社保的记录。

记者随后来到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了解情况。组织人事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找不到张女士在学校工作过的相关证明材料。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组织人事部办公室工作人员陈琪表示:“如果是正式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应该有招工记录,一式两份,个人档案一份,然后在劳动局的档案局应该也有一份存根。上述的这个招工记录,目前在我们这,和在劳动局都查阅不到。我不是经办人,不清楚具体情况。她说是我们遗失了,只是她的猜测和假设,我们现在没有办法对这个下结论。”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时间久远,原来负责此事的员工已经离世,因此,也无法求证。同时,她提到,学校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不可能存在遗失的情况,即便学校这边没有了,劳动局那里还会有备份,但现在的问题是,两边都没有记录。而对于张女士给记者提供的工作证,以及养老保险手册,工作人员表示,在几次和张女士交涉的过程中,都没有见到过这两份东西,所以她无法证明它们的真伪。那么,养老保险手册上记录的两年社保记录,学校是否知情呢?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组织人事部办公室工作人员陈琪介绍:“这个我们查阅过,有复印件显示,那两年缴社保有她的名字,但只是复印件,如果是正式职工的话,要有招工记录,那个才是最权威的东西。”

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学校会重视起这件事情,也希望张女士能够将相关证据带到学校,双方一起来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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