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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车被追尾 车主非法拘禁他人40小时

在高速路上两车发生交通事故,别克车主为让肇事司机买下自己的新车,竟非法拘禁他人长达40小时。昨日记者从高新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将被害人孙某解救,并在现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人。

昨日记者了解到,孙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司机,11月6日16时左右,孙某驾驶一辆江淮货车与一辆济南牌照别克商务车在济青高速淄博段发生追尾事故。随后,交警将两车拉至停车场准备处理这场事故,没想到还没等交警说话,别克车主就以自己的车是新车为由,要求肇事司机买下自己的车。孙某表示自己只是给别人打工,具体事宜还需要老板出面,两人协商未果。

当天19时左右,孙某在高新区在金晶大道与裕民路路口附近被别克车司机张某及另外两名男子强行带至济南。11月7日19时10分,孙某同事来到高新区公安局石桥派出所报警求助,此时,孙某已经被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

原来,别克车司机张某为了向孙某的老板索要赔偿,叫人从济南赶至淄博将孙某强行带至济南,并在宾馆看管一晚,后张某安排人在济南一商务楼附近一饭店等处看管孙某,限制其人身自由。期间,张某为逃避法律责任,让孙某写下4张自愿留在济南协商的字条,后又将孙某带至莱芜市,限制孙某人身自由长达40余小时。

石桥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汇同刑侦大队先赶至济南,后追至莱芜,在莱芜一饭店内将孙某解救,现场抓获所有违法犯罪人员7人,其中两人被依法刑事拘留,5人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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