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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通报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寨沙镇北里村民委主任王家喜收受危改补助好处费问题。

经查实,在2013年至2014年间,王家喜在协助寨沙镇人民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危房改造户送给的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20元。2016年9月,王家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寨沙镇北里村村民委委员左润清在危改工作中收受他人贿赂问题。

经查实,2013年至2014年间,左润清在协助寨沙镇人民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4000元。2016年9月,左润清受党内警告处分。

三、鹿寨镇原大河村党总支副支书、村委主任韦志州在水毁民房回建工作中收受好处费问题。

经查实,2008年6月,韦志州在为群众办理水毁民房回建补助资金的过程中,收受他人好处费800元。2016年9月,韦志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鹿寨清风”微信号 编辑:阮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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