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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侮辱牺牲民警被抓 煽动暴力袭警已触犯法律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太平庄派出所民警曲玉权,在春节值班期间,赶赴现场处理一起斗殴警情时,被歹徒袭击,民警曲玉权受伤被送到医院时,因救治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8岁,目前,涉案人员被警方抓获归案。

哈尔滨警方通过其官方微博“平安哈尔滨”发布此消息时,一网名为lukehceno的网友却在微博发声侮辱牺牲民警并煽动暴力袭警,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今天中午,有消息称,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挥下,北京、广州两地警方通力协作,昨晚在广州市已将侮辱牺牲民警曲玉权、煽动暴力袭警的犯罪嫌疑人(网名lukehceno)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随后,《法制晚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证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广州警方刑事拘留。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任何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人,都应当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打击网络谣言,对谣言制造者追责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了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共14个罪名,不同类型的网络谣言行为可能触犯不同的罪名。比如,制造网络政治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的,应认定为煽动分裂国家罪。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的,将被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本文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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