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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工商局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平邑工商局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3日,县工商局、质监局、文化执法局、食药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在莲花山广场联合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单位在现场通过讲解鉴别假劣商品常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展示假劣商品、现场接受投诉举报等方式,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思想意识,切实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打假的综合水平,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氛围。

(孙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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