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损,您得这么来!
检察官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再次听取您的意见。该案即将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认定被盗物品为联想牌笔记本一台。您对此有什么意见?
我不止丢了电脑,还有不用的苹果4手机一部呢。
被害人
检察官
那么您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以证明手机系该案犯罪嫌疑人所盗?
没有。
您今天反映的情况上次已经说了,经工作,综合全案证据只能认定被盗为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
释法说理中……
好吧,虽然我不止丢了这些东西,但我相信法律,尊重认定的事实,没有什么意见了。
被害人
每每在办理盗窃案件中,被害人感慨“我丢的东西可不这点啊”,但是经审查认定,最终结果却是:
对此,被害人痛心,案件承办人更是揪心。为此,我院在分析、总结多年办理的盗窃案件情形之后,为大家奉献几道“减损”秘笈:
1、严防死守,不给小偷可乘之机
无论是白天晚上做好门窗安全工作,离家关好门窗。
对于大型的空间可安装摄像头实时监控。
汽车等交通工具要停放于正规停车场或有监控摄像、宽敞明亮之地。
2、留好购物凭证
在平时的生活中要留好的相应的购物凭证,特别是大件或者贵重物品,要记录好物品的规格、型号,购买时间及购买价格,并将购物凭证配以实物进行拍照保存;对于网络购物的,要妥善处理购物记录,切不可随意删除。
3、案发后做好三个“第一时间”
第一时间核实被盗物品
第一时间维护现场原状,以便于民警采集指纹、毛发、足迹等嫌疑人生物信息
第一时间报警
4、如实、详细、全面陈述被盗经过、被盗物品,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民警迅速破案。
如实:在认真核实被盗物品后,如实陈述被盗物品,切不可虚报;
详细:要详实陈述被盗物品的规格、型号、购买时间及购买价格等;
全面:要完整陈述与被盗有关的事实经过并提供与之有关的证据材料如购物凭证、现场监控录像等。
愿天下无贼,愿您的财物安全如故,愿您从此安心、放心!为了您,我们一直在努力!
——怀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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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张鹏飞
制作:张鹏飞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