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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赖账的但你可听说过造账“故意”欠人钱?这事就发生在宿迁

见过赖账的但你可听说过造账“故意”欠人钱?这事就发生在宿迁

(速新闻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周双雁)俗话说,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讨要也得合法。沭阳县两名男子在司法诉讼过程中,偷偷耍手段,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最终被识破。近日,沭阳法院公开审理了宿迁地区首起虚假诉讼犯罪案件,判决被告人赵某、程某犯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9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20000元。

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日,程某先后三次向赵某借款共计人民币180万元。后程某、赵某经预谋,由程某向赵某出具人民币120万元的借条,并于2014年11月11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经第三方银行卡流转,形成银行流水,虚构该笔120万元借款,捏造程某又向被告人赵某借款人民币120万元的事实。

见过赖账的但你可听说过造账“故意”欠人钱?这事就发生在宿迁

2015年10月28日,赵某在明知他人已对程某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以被告人程某欠自己300万元(含该笔捏造的120万元借款)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因程某认可向赵某借款300万元,导致法院于2016年3月7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人程某归还赵某借款300万元及利息。2016年3月24日,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民事调解书,企图在被告人程某的可供执行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的情况下,与其他申请执行人一起参与分配过程中多分得程某的相关财产。赵某准备参与财产分配时,程某的其他债主觉得有问题,向沭阳检察院举报,遂案发。

见过赖账的但你可听说过造账“故意”欠人钱?这事就发生在宿迁

“赵某、程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了司法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程某犯虚假诉讼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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