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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多项创新工作获上级点赞

2015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更新工作思路,以创新促发展,投身司法改革,积极推行创新项目课题评比制,努力推动实现“一科室一品牌”,先后推出10余项创新项目,得到高检院、省检院、市检院肯定和推广。

(1)探索“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协作机制”,即“一案四查机制”被《检察日报》(2015年4月7日)、《国家安全报》(2015年5月19日第三版头条)、《四川经济日报》(2015年5月4日)和《南充检察动态第87期》等采用;

(2)探索“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被高检正义网、《检察日报》(2015年11月19)、《四川法制网》(2015年8月13日)、《南充检察动态信息2015年第79期》、《四川检察动态专刊201年5(17)》等采用;四川省检察院朱晚林副检察长对此作了批示,申诉处处长王昱作了肯定。已作为市检院向省检院申报2015年基层创新工作项目之一;

(3)探索“在办案中听取专家意见”,即“五请专家机制”,被《检察日报》(2015年5月19日)、高检正义网(2015年5月8日)、《南充公诉专刊》(2015年第19期、第20期)等刊用;并被作为南充市检院向省检院申报2015年全市创新工作项目之一;

(4)探索“知心姐姐心理辅导机制”,创建知心姐姐工作室,被 《检察日报》(2015年9月11日)等刊用;

(5)探索“六条措施严防办案风险”,被省检察院《案管工作动态》(2015年10月8日)、市委政法委手机报(2015年9月9日)《南充检察情况反映2015年第75期》等采用;

(6)探索“提前介入,强化侦查引导机制”,被《侦查监督工作实务与研究》第18期》采用;并被南充市检院向省检院申报2015年全市创新工作项目之一;

(7)探索“ 司法警察办案保障机制”、被四川省检院《警务动态》(11月2日)和 《南充市检察院《法警〔2015〕6号工作动态第85期》采用;省检院法警总队长钟德富作了肯定批示;

(8)探索“干部任前行贿档案查询前置机制”,被四川省检院《预防专刊〔2015〕第13期》、《市院检察动态信息〔2015〕(81)》采用;

(9)探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流程管理新规”,被南充市检院民行处采用。

(10)探索“创新驱动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原发动力”,被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评为优秀论文,作者钱冲获第七届四川省中青年专家学术大赛优秀论文奖;

(11)探索“南充市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实证分析及对策研究”,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预防调研报告》二等奖(川检发政〔2015〕44号),被《人民检察》〔2015〕19期采用,被四川省检察院预防专刊〔2015〕12期采用;营山县检察院向营山县政府所发“关于拆迁领域预防检察建议”,被省检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二等奖(川检发政〔2015〕44号);

(12)探索《倡导“四核”式干部,打造检察队伍“升级版”》,被《四川检察队伍建设》专刊2015(二十二)转载。

(13)探索“与直管相适应的财务监管机制”被《南充检察情况反映2015年(第四期)采用;

(14)探索涉农领域窝案查处机制和措施;总结“《我市农机监理领域职务犯罪调查分析》和《细微之处见异常,深挖细查办窝案》被四川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专刊〔2015〕25期采用。省院反贪局副局长任会龙(2015年11月20日)作了肯定批示;

(15)探索“执纪监督与执法监督对接机制”,南充市检院纪检组长吴兴家(2015年9月7日)作了肯定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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