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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北汝河砂石无序开采之二 地产公司“治理”河道受质疑

大象网政法频道讯(记者 王建党)郏县境内北汝河沿岸采砂乱象频生,砂石资源被许昌一家房地产公司垄断转包牟利,河道主管部门疏于管理。采访中知情者向记者透漏,垄断砂石资源的公司名叫河南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当初协议的签订是以治理河道的名义,且没有进行公开招标。

地产公司获得北汝河治理权

根据知情者提供的一份合同复印件显示,2013年4月,郏县人民政府与河南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公开招投标情况下,分别以甲方、乙方的名义签订了《郏县北汝河治理和北汝河公园建设项目框架协议》。

协议规定: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

1、北汝河郏县境全长68公里河段的护堤修筑,以及河堤河滩范围内的土地整理;

2、在郏县县城南规划河段内建设北汝河公园一个(含2个橡胶坝及公园内所有绿化项目),并对该河段进行沿河绿化及路灯、管网、标志、标线等建设。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为确保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的需要,在本项目建设期内北汝河郏县境内中泰评报字(2012)180号《郏县北汝河砂石开采权评估报告书》涉及的河段范围内的采砂权归乙方享有,不再对外出让;乙方应按评估价向甲方支付相应价款。

违约责任约定: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存在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为北汝河治理向国家及省市申报取得的水利建设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作为甲方为本项目建设的投入和保障,不计入本项目工程造价。

郏县北汝河砂石无序开采之二  地产公司“治理”河道受质疑

郏县北汝河砂石无序开采之二  地产公司“治理”河道受质疑

神秘公司受质疑

河南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郏县境内北汝河治理权后,并没有积极开展河道治理,而是通过转包把采砂权分别授予十几家个体商户,这些商户每年向河南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最低缴纳管理费60万元,如果每年采砂量超过12万方,每方加收管理费5元。

记者从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发现河南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在许昌市注册的公司,股东为两个自然人,注册资金只有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凭资质证经营)。没有查到开发过什么有名的楼盘,2013年仅仅为四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一个没有河道治理经验,资金也不雄厚的外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何如此神通广大,获得投资如此巨大的河道治理工程?如此重大的财政投资项目为何不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况且,河南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包采砂权的做法也违反了其与郏县政府签订协议中不得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的相关约定,但是,郏县政府却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与河南骏达公司解除协议。这一切,都引起投诉者的不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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