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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人工资408万 启东一印染企业受审

江海明珠网讯(记者 沈琪)7月14日上午,启东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南通恒升印染有限公司、陈和新、顾丹华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这也是自2011年该罪名入刑以来该市首起相关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南通恒升印染有限公司于2014年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短缺,未按规定及时发放职工工资、奖金,导致拖欠160余名职工工资奖金合计人民币408万余元。2014年11月24日,该公司多名职工在向公司索要无果后向人社部门投诉反映。同月,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陈和新及股东顾丹华夫妇为躲避工人追讨工资潜逃至上海,并变更手机号码。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当月28日向被告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五日内支付职工工资,但该公司签收后至今未支付职工工资。

2014年12月26日,陈和新在上海被民警抓获,顾丹华获悉陈被捕后主动返回启东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据了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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